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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曲明月打算在杨媚的基本情况栏里写下“近期难以翻身”的评价时,杨媚却出乎她意料之外地抓住时机翻身了——令她翻身的对象并不是别人,正是在曲明月看来性格强势小气又喜欢挑刺的钟晓。
真是怪哉了,不知何时,她们的关系竟然这么好了?
钟晓是亲自找到宁致远,将杨媚挖过去的,而刘思齐既然并不太看中杨媚,也就顺水推舟送过去了。
得知此事,曲明月不禁摇头,真不知道是不是该骂钟晓一句傻,这么大一个刺头接纳到自己的团队里,是嫌日子过得□□稳了么?
只是如此一来,她倒越发欣赏刘思齐了,会用人,会看人,公平,愿意为下属争取好处,这样的领导确实适合她这样的实干者。虽然在外人眼中看来,曲明月这样的美女应该在工作中有不少优待,但是若非下作到试图用肉体换前途,越是漂亮的姑娘,反而越只能用努力工作来证明自己。
刚好杨媚去了钟晓的组里,曲明月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她趁着宁致远出差,去找了刘思齐,表达了自己想要来营销二部的意愿。
“小月,你来找我,我倒是一点也不意外,像你这样能力出众的女孩子,做个秘书确实太委屈了,而且,又已经做了这么久,是该换换岗。”刘思齐竟然对她也颇为认可,“只是……”他突然苦笑一下,“你以为我没有和宁总说过么?”
曲明月一愣:“您和宁总提过?”
“是,但是宁总说,你无法胜任商务工作。”看到曲明月似乎是气不忿要辩白的模样,他急忙道,“你先别急,既然你来找我,我倒不妨也把话说开,宁总这个人你知道的,他拧巴得很,他的话要翻过来听,他真实的意思是,别人无法胜任他秘书的工作。”
“为什么,做秘书有什么难的?”曲明月揣着明白装糊涂,可怜巴巴道,“我会手把手教新人的。”
刘思齐摇摇头:“你还是太年轻。那我再说直白点,第一,你跟了宁总这么久,默契已经培养成了,上次我们出差,你都知道他坐高铁喜欢靠窗,住房不住尾间,还知道他喝茶只喝铁观音,每次都会提前准备好,这都是你自己摸索出来了。你固然可以将这些教给新人,但是他们会有你这么用心么?不会。要我说,你比宁总的老婆了解他的还多。其实你的细心和用心,也是我觉得你适合做商务的一个原因;第二,宁总的所有商务材料都是你来准备的,新人对公司的了解不及你,熟悉的过程中难免犯错,这是宁总最不能接受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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