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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芳秋蹲不住了,她腾地站起来,双腿似乎被密密麻麻的针扎着,可她却顾不上这痛,举起双手,急切地喊道,“别开枪,他是我对象。来找我的。”

  那男人朝着雷永树上上下下打量一通,似乎在平估他的战斗力。

  雷永树长得斯文秀气,脸还特别白。一看就不是练家子。他眯了眯眼,冲着雷永树侧了侧头,“去!学着他们蹲下,要不然……”他示意雷永树看向倒在血泊中的女人,“她就是你的下场。”

  雷永树没动,作为派出所的公安,哪怕他只负责宣传,也无法像普通大众一样当个缩头乌龟。

  男人见他不动,枪口对准他,再次警告,“蹲不蹲?”

  林芳秋以商量的口吻道,“我对象是个慢性子,要不我来帮帮他吧。”

  见男人没有反对,林芳秋绕过木箱子上前一步拉他蹲下,“傻了啊?怎么不蹲呢?”

  雷永树握紧她的手,大拇指抚摸她的手背。让她抖个不停的身体终于安分下来。

  林芳秋差点泪奔,她无声地做着口型,“老实点,别当英雄。”

  雷永树看懂了,可是却无法向她保证。林芳秋急得一脑门子汗,相处这么久,她多多少少还是能了解雷永树的性子的。

  他是个好人,待人接物都是温文尔雅,既不会让人自作多情,也不会让人觉得他冷淡。属于那种恰到好处的分寸。

  但是他也像其他公安一样,对自己的职业有着崇高的敬意,哪怕再辛苦,哪怕有危险,他也毫不畏惧往前冲。

  以前她还觉得他这性子挺可爱的。可是她现在竟也怕他会不管不顾冲上去。

  林芳秋死死地拽着雷永树的袖子,无声请求他。

  雷永树眼里只有拒绝,他趁着男人不注意的时候,借着他和林芳秋紧挨着一起,从自己的书包里取出一把枪。

  熟悉雷永树的人都知道他有个癖好,派出所配的枪,他不是装在枪套里,而是装在书包里。

  当手表指向三点的时候,雷永树看到倚在门边的男人动了。他举起枪,漫无目的地冲着众人瞄了一圈,似乎在寻找新目标。

  被瞄准的对象额头上冒出一颗颗豆大的汗珠。

  雷永树就是瞅准这个时机,一枪打向男人的大腿。

  男人怔愣地看着雷永树,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想扣动扳机。

  雷永树却在下一秒又开了枪。这次是对准他的手背,长|枪掉在地上,发出咔哒一声响。

  雷永树举着枪一步一步往前靠近。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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