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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火灾,最近城里查得很严,已经不让人住地下室了。

  这个女孩应该是住在地下室里的,还没来得及找到合适的地方住。

  钟菱觉得“叶宸”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她眨巴眨巴眼睛,悄悄地打量起她来。

  视线不经意间落到她背后巨大的吉他包上,钟菱心下一动,莫非是原书里提过的那个“叶宸”?

  在原著剧情中,曾有个非科班出身的流浪歌手被签入庄宴的乐娱公司,对方很有潜力和才华,名字就叫做叶宸。

  但她只是个用于衬托许安然在庄宴心中重要性的炮灰,只因私下说了一句不喜欢许安然的歌,就被乐娱所雪藏。

  钟菱之所以对一个炮灰角色的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叶宸在书里的结局太惨了。

  她依稀记得,叶宸最后因为没有资源发展,背上高利贷后因压力太大而跳楼自杀了。

  这是一本虐文,作者连炮灰也没手下留情。

  身为虐文女主,钟菱心中一时竟生出了惺惺相惜之感,她犹豫了一下,拍了拍叶宸的肩膀。

  “你要找地方住吗?我在八层租了套二居室,还缺个室友,你要不要考虑合租?”

  叶宸扭头一看,是一个异常漂亮的小姑娘俏生生地立在身旁。

  她巴掌大的小脸上嵌着一对大大的猫眼,睫毛扑闪扑闪的,左眼角下生着一颗颜色淡淡的小红痣,模样清纯却不显得寡淡。

  “谢谢你,但我目前还没找到稳定工作,楼上的房租太贵了。”叶宸微微一笑,婉拒了她的好意。

  因两人有所交谈,好感度系统内立刻多出了一个叶宸,显示对方好感度为0。

  初始好感度为0,说明叶宸只拿钟菱当普通陌生人看,并非是容易厌恶她的那70%异性。

  钟菱这会儿再看叶宸,觉得顺眼不少。

  “那你会做饭么,做得好不好吃?”

  叶宸点了点头,“自认味道还可以。”

  钟菱眼睛一亮,笑嘻嘻地道:“会做饭就好,楼上的两居室我四千块租的,水电费归我,你要是能负责每天做饭打扫的话,咱俩合租你出一千块行不行?”

  一千块,只比住地下室贵了两百,但除开水电费,基本没差。

  叶宸见她不像是在开玩笑,自己又急着找落脚的地方,当即点头同意了。

  钟菱二话没说,打电话通知房东自己找了合租室友的事情,又帮叶宸把东西一块儿搬进了屋子里。

  忙了一整天总算是把房子收拾干净了,钟菱累的瘫在沙发上翻了个白眼。

  她见叶宸要烧水煮面,摆摆手喘气道:“忙了一天,今晚别开火了,咱上外头吃去,我请客。”

  “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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