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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去扫墓的时候,也在墓碑前放了许多百合。自从这一朵定情之后,百合成了他母亲最喜欢的花,一辈子没变过。
连带着对顾不闻爸爸的心意也是。他们的爱情经过多年风雨,最后稳固到扎根下去,每一束阳光落在花叶上都有回音。恩爱了一辈子,即使生命很短,除了没法照顾两个人共同的孩子,再没什么遗憾。
顾不闻突然长长地舒出一口气:也许世界上是有永恒的,只不过永恒也有不同的形式。今生之须臾,换取爱河里凝固的一瞬。
他茫茫地注视前方的时候,林鹿好正侧着头看他。
秋日金风,把他吹成一副油画,美得很浓稠。有种冲动突然击打在林鹿好的心脏,让她的心意一下子变得温柔明亮。
她想到了,也这么说了:“闻闻哥哥,我好喜欢你呀。”
稀松平常的语气,说完一阵轻松。她没想到这句破开一切暧昧的话,是由她先开口。但她一点儿也不后悔,谁先说谁后说没什么好争的,最重要是眼前的人,和近在咫尺的爱情。
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呢?人生也许就这样匆匆地过了。
顾不闻猛的睁大了眼睛,好像混沌的思维被劈开了,林鹿好像此刻秋日里的阳光,平静而欢喜地照进他心里。
他几乎是立刻红了眼眶,但还是假装平静地转头,说:“我也喜欢你,我从十三岁开始就喜欢你。”
小时候不懂,只知道看到这个小女孩会有非常强烈的占有欲,那还不是男女之情;
等长大一点,一切都不一样了。林鹿好是他情感的启蒙,是一切美的具象,是他青春初至后夜夜梦回的阿芙洛狄忒。
十三岁那年,他看到林鹿好站在一棵金桂树下,低头微微嗅掌心里细小的花瓣。她的脖颈像濒死的天鹅似的垂着,幼白稚弱,脸颊更是洁净一团,仿佛随时能生出浪漫的光晕。他怔怔地看着,看呆了,这才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女孩儿的美。
他们终于走到这地步,顾不闻心理不再有惶惑和犹豫。他想:去他妈的贺龄。他还在等什么?
他知道无论富贵还是贫穷,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就是在这里,当年的穷小子送了一朵百合给富千金表明了心意;如今他们的儿子,也是在这个地方,和他憧憬已久的女孩互说了我喜欢你。
这像一个轮回。春花秋月,往来寒暑,唯爱永恒。
顾不闻凑过去,在金风吹拂的墙头上同林鹿好接了个柔柔的吻。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开始快进大法了,明天就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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