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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红枣抬起前蹄,叶凡就会不受控制地往后仰,继而紧紧贴上身后温热而宽厚的胸膛。

  蹄子落下去,叶凡还没来得及松口气,李曜便又靠了过来,胸贴上背,小腹贴上后腰,你还不能说他是故意的!

  叶凡一方面垂涎于这具热烘烘硬梆梆的肉体,一方面又想到他还没有完全恢复的另一半记忆,不由地生了一股深深的罪恶感。

  不然还是下去好了……

  可是,白鹿也很累呀,万一赶不上红枣怎么办……

  叶凡手指抠着马鞍,好纠结。

  大概纠结了一百年那么长,少年终于把心一横,弱弱地说:“那个,我还是下去好了,让白鹿驮着我。”

  风太大,李曜没听到。

  或者听到了,装作没听到。

  叶凡继续抠马鞍,继续纠结。

  眼瞅着下了官道,远远地看见了村落里直直升起的炊烟,他才清了清嗓子,提高声音:“我去骑白鹿!”

  这回倒是坚定多了。

  “嗯?”长安侯大人无意识地应了声。

  “放我下来我自己去骑白鹿你不是我男朋友我不能跟你这么亲密不道德!”

  叶凡一口气说完,觉得自己伟大极了,简直就是个良心饱满的最佳前男友!

  李曜蹙了蹙眉,“你说什么?”

  河水滔滔,风声猎猎,叶凡那番大义凛然的话悉数没入了大河与晨风中。

  少年顿时蔫了,垮下肩膀,闷闷地说:“没事了,你骑吧!”

  长安侯大人勾了勾唇,把人往胸前一按,宽大的披风拢到身前,密密实实地裹住。

  上了我的马,就是我的人,断没有再下去的道理!  

  

  ☆、4.1(捉虫)

  【敢撬墙角, 打你哦】  

  从大宁县往西,快马跑上小半日, 便可到达一片峡谷。

  滔滔河水在这里拐了一个“之”字形的弯, 河流含沙量大,又时常改道, 冲出一片十余丈宽的河滩。

  由于山凶水险, 百年间,此地的居民陆陆续续搬离, 只剩下零零落落的老旧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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