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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亡,相马时,当他看到这匹河曲马,耳边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浑身红彤彤的毛,一看就喜庆”,就这样,他毫不犹豫地选中了它。
部下让他起名时,李曜鬼使神差地说:“红枣。”
部下当时的表情,可谓是一言难尽。
注意力回到当下,李曜突然弯下腰,单臂揽着叶凡,把人抱到了马背上。
低沉的声音带着复杂的情绪,“说,哪里来的山精妖物,敢乱我心?”
叶凡眨了眨眼,手缓缓地抬起来,贴到他脑门上,“没发烧呀,怎么就说起了胡话?”
他的表情太过自然,也太过坦荡,李曜抿了抿唇,捏住他的手。
细瘦的手指,冰凉的触感,让他暂时忘了接下来的质问,他不由地解开肩带,银灰色的大氅在空中舒展开来,下一刻,落到了叶凡身上。
叶凡晕晕的,熟悉而强悍的气息扑面而来。
李曜自始至终都寒着脸,抿直的唇与棱角分明的下巴就像两道平行线,冷硬而禁欲,没有半分献媚的姿态。然而,系衣带的动作却是温柔的,目光也是那般专注。
叶凡被他禁锢在臂弯,黑亮的眼睛里闪着光,那一瞬间,他几乎要再一次爱上这个男人了。
一次又一次地爱上。
李曜把他裹到大氅里,只露出一张嫩生生的脸。修长的手指放在脸颊上,戳戳梨涡,揪揪耳朵,捏捏下巴,心思千回百转。
试问,被山精妖怪缠上了怎么办?
倘若是从前,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斩于马下。
可是,眼前这个少年明明就是温热的,活生生的,会哭,会笑,会骂人——勇猛善战的长安侯,第一次承认,自己下不了手。
叶凡呲了呲牙,摆出最凶的表情,“摸个球呀,经过老子同意了吗?”
李曜抿了抿唇,不轻不重地教训:“好歹读了几年圣贤书,哪里来的这么多粗话?”
叶凡撇了撇嘴——还不是你那帮同学教的。
自从他九岁那年学会坐地铁,每到周末,就换成了他去学校找李曜。那时候,李曜是体育生,也是学生会主席,忙起来的时候只能拜托同学照顾他。
叶凡长得可爱,女生见了都要亲亲抱抱捏脸蛋,外加送上一大捧零食。男生们羡慕嫉妒恨,暗地里教他说粗话,还煞有介事地跟他说:“表现得凶一些,别人就不敢再捏你的脸。”
于是,在李曜忙着训练,忙着打比赛,忙着创业,忙着考MBA时,叶凡小可爱就这么被他那帮同学带歪了。
想到往事,叶凡心里涩涩的,“回头我得问问胖团,有没有治失忆的药,别管多贵,先给你买一粒吃吃。”
李曜抓住关键点,“失忆?”
“不仅失忆,还失得不轻。”叶凡奋力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耳垂,泄愤般扭了扭。
亲昵而又熟悉的动作,叫李曜心头一颤,无数朝夕相处的画面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
“叫声哥哥。”他听到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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