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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谙开辟出一条新思路,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陆惊风几乎是瞬间想到了突破点。
“烟灰。”他的声音阴沉下来,推开林谙的手,懊恼地把脸埋进掌心,使劲儿摩擦,“他用的是我递给他的香烟的烟灰!”
……
这是个逼仄的小隔间,不超过二十个平方,只摆得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桌子,床上不很干净,桌子也缺了一条腿儿。
鱼霄看着眼前这个冷若冰霜的年轻人,目光明灭,面上浮现出百年难得一见的困惑和不解。
作为一只作奸犯科无恶不作的恶灵,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徘徊于世间多少年了,太久了,久得他丧失了很多记忆。生前如何他只能依稀记个大概,仅限于自己的名字和曾经获得的荣耀与权力,死后如何他也没太多印象,一切都潦潦草草,混沌模糊。
岁月那么长,那么枯燥乏味,他渐渐变得残忍嗜血,爱好杀戮和凌.虐,一遍又一遍尝试过后,他发觉只有那些活人痛苦扭曲的表情、屁滚尿流的求饶,以及撕心裂肺的惨叫,才能使他沉寂许久的情绪出现一丝鲜明的波动,这种波动类似于欣喜或爽快,像人一样的感觉。这感觉令他着迷,为了获取这种快感,他折磨了很多人,健壮的男人,娇弱的女人,甚至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杀起人也越来越机械麻木,到后来,一条活蹦乱跳的人命摆在他眼前,已经跟白菜萝卜无异。
那个焚灵派的传人确实厉害,差点就送他入了轮回,但他鱼霄是何许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他拼着最后一口气俯身到一名少年身上,死皮赖脸地苟活了下来,韬光养晦等待卷土重来。
当然也不能叫苟活,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很早以前他就死了,哪来的苟活二字。
“我从来没问过你,你的执念是什么?”
当年那个少年,哦,不对,现在不是少年了,他已经成年,是个彻彻底底的大人了。
那个既是天才又是疯子的年轻人开口问。
鱼霄明白自己此刻很虚弱,虚弱到一阵风都能把他的灵体给吹散。
他想,那个姓陆的也算得上是一位天才,全身经脉尽毁也没能彻底摧毁他,相反,比起三年前,焚灵业火的威力提升了,还提升了不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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