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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用点心,就会知道这个人是什么德行,但是他们在转发的时候附上大多是博人眼球的恶语,香艳的画面,从来没有想过注解这个人的人品,和这种人品带来的艺术作品背后的黑暗的东西。
他们和这个儒涯一样,为了博存在感,博点击率,不惜牺牲别人的名誉,不管他人的死活。
这个家伙好像被人威胁过,或者知道做这样事情会带来让他承受不住的辱骂,私聊选项已经被关闭,思忆只能在自己的那个所谓的艺术作品后面做长长的评论。
思忆介绍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然后在后面提出警告,要走法律途径。
儒涯在后面跟帖 ,居然大言不惭,厚颜无耻道:我愿为艺术,成为被告。求你告我吧!求你告我吧!求你告我吧!
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伤害人还这般理直气壮。也许当被告正是他所求的,一场官司,不管输赢,都能助他成名。
思忆在网上搜索“名誉侵犯”的官司,程序相当复杂,取证极其繁琐。立案、答辩、开庭、判决、上诉,走完全部一般要2年左右。一审的话也要1年左右。怨不得,中国传统观念历来追求无讼社会,主张和为贵,忍为高,饿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如果真的打官司,她这一年都不能消停,而且还不一定胜诉。
先骂一顿,心里痛快痛快。
自己的微博也是几十万粉丝了,也算有话语权了。
思忆愤怒的写下:七问。
一问,当初你说你是学生,可怜巴巴的求我,可怜巴巴的让我帮你完成你的作品,我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你,免费帮你完成你的作品,我相信一个艺术创作者的良心,而你却侮辱了我对一个人的认知,生而为人,怎么可以如此没有底线?
二问,艺术的本质是传达美,看你的博客,到处充斥着肮脏,丑恶和扭曲的东西,传达给人的是最原始的欲望,最低级的发泄,最丑恶的感官刺激,你的创作和禽兽装……逼……有什么区别?
三问,你说,你恬不知耻的说,你愿为艺术成为被告,无非是想借此成名,你看过哪个艺术家通过如此肮脏龌龊的手段取得成就,你注定要在又臭又脏的泥淖里扑棱。你的所作所为,连称“旺旺”都不配,有什么资格往圣神的艺术殿堂里挤吧?
四问,从博客里得知你出自名校,你也以母校为荣,贵校的教育宗旨是“厚德载物”,你却利用别人的善心,践踏别人的尊严,侮辱别人的清白,来成就你的所谓艺术,你的所作所为与狼贪狗幸,山野杂育之辈何异?你有什么脸面提及你的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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