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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的时候奥数老师讲过,觉得很有意思,我当时还拿这个跟别人在考试的时候传答案。高中去了文科班就没用过了,刚刚也反应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夏习清的皮鞋尖轻轻地点着地,“不过节目组是不是设置得太难了点,如果不是恰好知道这方面的知识,根本解不出来吧。”
“其实他们想得很周全。”周自珩将黑胶唱片递给夏习清,上面写着组曲的名字Mirror,“刚刚我在拼便签的时候,你放了这个钢琴曲,如果是像你这种对古典乐熟悉的人,可以直接听出这是镜子组曲,继而联想到留声机旁边的镜子,如果不了解,看黑胶唱片也能找到,所以联想到镜子是必然的。”
“如果要联想到打碎镜子……”夏习清想到了之前那本书里的书签,“我触及什么,什么就破碎。”
周自珩点了点头,“我猜,便签的碎片也是提示之一。所以节目组安排了好几种思路,你选择了最直接的一种。”
“但智力成本最高。”夏习清小幅度耸了耸肩,“不过比起联想效应的效率,数学精确快速得多。”
周自珩纳闷,一个学艺术的怎么会这么擅长数学。夏习清此刻却已经把注意力放在了之前拼好的那个便签上,“那个乱码应该也是一组密码,不过可能是另外的解法。”他走了过去,拿起那张纸,“说不定这里藏着我们房门的密码。”
这个想法和周自珩不谋而合,不过除了这个便签,他总觉得房间里还有许多其他的信息,只是他暂时找不到一个好的方法辨别哪个是有效信息,哪个是干扰信息。
两个人再一次对上那个破碎之后又重新复原的便利签。
夏习清将便利签翻转到写有文字的那一面,仔细地端详着,又拿出那本书里夹着的书签,忽然开口说了句在此刻听起来不太有效的信息。
“你不觉得这两张纸上的字迹不太一样吗?”
周自珩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书签上的字看起来比较大气,像是男人的笔迹,而便利签上的则清秀很多,虽然不是天差地别,但从笔锋的收放程度来看,的确不是同一个人的字。
他指了指那个书签,“我觉得这个是书房主人的字迹。”
事实上,对于这个观点,夏习清是认同的,但是为了节目效果和观众的接受度,他还是非常良心地反问道:“那如果这本书是房间主人借来的呢?这里面的书签很有可能不是他本人的。”
周自珩摇摇头,又抬手指了指旁边的一排书柜,“第三排从左往右数,前六本都是和这本小说同一个系列的,这一本是完结本。除了这个系列,书柜上还有很多别的系列丛书,我不觉得一个有收藏癖的人会去借书来看,何况是完结的那一本。”
夏习清做出一副十分捧场的粉丝专用表情,“哇,我们家珩珩不去演刑侦剧真是屈才了。”
我们家珩珩???尽管这样的表述方式周自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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