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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飞燕转过身来,耳朵上吊的两颗大珍珠晃荡着反着光。她伸出手,扶着文寿的肩膀,又拍了拍他的背顺气,咧着一张樱桃嘴笑道:“我还是头一次见文少爷,这俊俏劲儿真是不输鸿哥儿!”

文寿擒住她的手,从身上拿了下来,客气道:“飞燕姐,久仰。”他表面客气,心里却开始嘀嘀咕咕:鸿哥儿?大哥与你有多熟络,你也配叫大哥鸿哥儿?

关鸿名在一旁专注地低头吃饭,心里头一回知道,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无怪自己的生母在关老爷面前得不到一点好脸色。他又分开心思,有些好笑,文寿在陌生女人面前原来这么刻板规矩,一点没有在自己面前撒娇发傻的神色,难怪没有女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拜伦的诗: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象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漫天;黑夜与白天最美妙的色彩;都凝聚在她的面容和目光里。

第六章

文寿是打心底里讨厌金飞燕。但他转念一想,爸爸是真老了,接个女人回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也算勉强能接受。

他这心思动得多余,他讨不讨厌金飞燕,横竖他要回美国读他的书去了,没有他说话的份。再者言,金飞燕与大哥比起来算什么东西呢?只要大哥好好的,随她金飞燕怎么闹,总有爸爸给她擦屁股的。

文寿即将启程去美国的当天,金飞燕也取代了从前关太太的位置,在关家门口给他送行。文寿穿了件横格纹的驼色外套,底下是简单的马裤,蹬双漆黑油亮的皮鞋,在门口与家人道别。他先是拥抱了爸爸:“唉,爸爸,我走啦。”接着又踮起脚,紧紧地收缩了手臂去拥抱大哥,又贴了贴关鸿名的脸,期期艾艾道:“大哥,我会很想念你的”。关鸿名每次都被他抱得简直有些胸闷,只好拍着文寿的背道:“行了行了……路上小心”。

文寿松开双臂,只当做没看到金飞燕这个大活人,吩咐下人拿起他的随身行李,转身就上了车。金飞燕还满心以为自己也能试试这种象征西式的、在她眼里有些高级的拥抱,仿佛透过这个拥抱,她就能离社会上流更进一步。谁知最后落得个空欢喜,她只好对着文寿的背影轻轻地哼了一声,只当出了气,好装作若无其事。

文寿在大学里是很吃得开的。他的英文比大多华人学生流利得多,像是土生土长的华裔,加之看起来潇洒自如、随性烂漫,可说是颇有人格魅力。这种评价若是让关鸿名听了去,简直要笑得打跌。

文寿去往美国开始读他的大学后,时间虽不宽裕,发给大哥的电报信件却一封不少。他身处海外,了解家中的讯息基本上就靠与大哥的通信。

要说文寿在信上的心思,那花得就多了。从称呼开始,怎么肉麻就怎么写,寻常的一个“Dear”,在他眼里也富于暧昧气息,若是拿中文写作了“亲爱的”,他还怕大哥会不好意思。

正文无非是报告自己学业尚可,身体健康,混着几句“我好想念大哥”、“大哥近来也没有中意的女友吧?”、“某某人长相平平,却四处招摇,大哥比他漂亮得体得多”的闲言碎语。

结尾便是仿的西式“无穷的、永恒的爱,给被爱的你”之类的结语。

待关鸿名看完这来信,便先将信中平淡琐事报告给了父亲。然而父亲享受着金飞燕给他捶背——金太太近来是越发频繁地住进关府了——只“嗯”了一声,也不知听进去了多少。

——

关鸿名捏着信走进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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