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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啊!啥黄金薯?”
程冬至让大美准备了黄金薯大餐,生的煮的烤的都有,叶淮海每样都吃了很多,吃得红光满面的,很对他的口味:“这个好吃!我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长得还怪俊,你从哪儿弄来的?”
“就是对过那边弄来的,野生病变的品种。我打算好好研究研究,以后推广到省城那边去呢。”程冬至笑眯眯地说。
不仅仅是为了邀功,她更是真心实意地打算“推广”。之前阿则建议她的时候有所犹豫,现在是想开了。反正也藏不住掖不住,与其招来各种猜测的目光叫人把注意力集中到角上,还不如大大方方地送出去。
黄金薯吃肥,肥不够的话也能长,就是亩产没这么高而已,质量也会有所偏差,可还是那个东西就成。不管咋说它抗旱防虫的基因还是在的,光这一点就比许多红薯要强。
只要不是她这一处有黄金薯了,以后她想在这个东西上做点啥文章都方便。
吃完黄金薯后,叶淮海找了个由头和阿则单独出去了。
他给自己点着了烟,把烟盒给阿则也递了过去。
阿则没接,摇了摇头。
“戒了?”
“嗯。”
叶淮海没再继续问这个,而是有些不自然地说:“这次的事比较急,所以我才又过来这边。本来打算马上走,你看,是她不让,这可不算我的错。”
“林家那边不顺利?”
“一直碰不到林家的人,等有机会碰到了再说。”
阿则嗯了一声,没说其他的什么。
次日大清早,叶淮海就走了。
程冬至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她才刚起床。
“他还真是个大忙人,我还说让他今天再尝尝野兔呢,咋走得这么快!”程冬至有些遗憾。
阿则安慰她:“以后有的是机会,不急于一时。”
“那倒也是。反正过不久就又得给他送猪鸡鸭去了,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没多久后,叶淮海口中的怪人赵敬伦就到了。
要不是事先听叶淮海透过底,光看外表,程冬至真看不出来这是个干部子弟,还以为是哪个小县城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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