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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知道是啥玩意儿。
宋二马算是除了阿则以外最有种地经验的人了,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后,点点头:“我也看不出来是啥!”
大家呿了他一声,笑嘻嘻地问阿则这是什么。
阿则看了看:“好像是红薯苗,我也不太确定。”
程冬至十分惊讶:“黑牛庄那边也种红薯吗?”
“不种,我在书上看到过红薯苗的彩色照片,觉得有些像。”
“你啥时候看这种书的?”程冬至更惊讶了。
“忘记了,很久以前无意间翻到的。”
程冬至下意识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可又咂摸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便只好放下了。
阿则本来就聪明,看过一眼就记得不也很正常嘛!
程冬至夸奖了阿则一番,告诉大家:“这个的确是红薯,可不是一般的红薯。”
蔡鹏程很适时地接话:“那,是哪里不一般呢?”
“这个叫黄金薯,颜色是偏金色的,和外头的红薯不一样。除了色儿漂亮,更重要的是这个耐旱,肯长,还不咋招虫子,亩产量也不错,种起来可省心了!”
宋二马十分羡慕:“这么好!大姐你打哪儿弄来这么个宝贝的?”
“你猜!”程冬至不太方便回答这个问题。
阿则却也问了:“这个其他地方有吗?”
程冬至摇摇头:“暂时没有,是个野生品种,前不久才发现的,正好叫我碰上了。”
“要不要让淮海带到农业局那边去?”
程冬至懂他的意思:“这事儿没那么简单,到时候再说。”
实际上,红薯这个品种很早就引进国内,起码有几百年历史了,一向是以亩产高营养好出名的,在饥馑的年代救了不少人的性命。这个作物的亩产的上限就在那里,再想突破就只能从土壤肥料和其他方面下手了,和红薯品种本身的关系不太大。要是想从红薯本身做学问,那就不是程冬至能遮掩过去的领域了,无论什么时候的科学家都是真材实料有真水平的,她那点谎言能蒙的过去谁?
她所拿出来的这个黄金薯,是后世发现的一个野生品种,据说是因缘巧合的病变所产生的,结果颜色成了最大的卖点,名头也打出来了。其他优点之前已经说过了——生命力顽强,扛虫耐旱,可缺点也是很明显的:特别吃肥,也认土。当初她让大家铺在高地这边一带的就是专门种这种黄金薯的最佳调配土,外头的天然土壤很难达到这种较为苛刻的标准。况且,即便土质达标了,肥料跟不上,那也是白搭,还不如种普通的红薯呢。
两亩地对于十几个人来说实在是不多,很快的,黄金薯苗就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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