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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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