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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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