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2 / 2)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大多数说法它其实都懂,虽然非常没耐心,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就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她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朝曦每次问,她便直接丢了个美男画册,说都在上面,自己看。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喝不了,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朝曦接他回来,又是一天,正好两天。
“我这一走,最少晚上回不来,你又要憋一个白天,不如趁现在解决算了。”
☆、摄政宁王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搁在被子上的手本能攥紧,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