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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砍哪儿,十夫长向哪冲,他紧跟着向哪冲。

  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战役终于结束了,他忍不住吐了三次。

  别说敌人的人头了,阿元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走到这里的。

  他从衣领中拽出一枚挂在脖子上的小小护身符,这是临行的前一天,妻子阿娟特意给他挂上的。

  真想丢了武器盔甲,回家,回家找到阿娟,抱着她,把头埋进她柔软的胸膛,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想了。

  一群男人在他不远处欢呼起来,那个脸上有一道疤的男人一次就砍够了十个敌人的首级。

  阿元记得这个叫盛的男人,他在战场上不要命的疯狂杀敌,令人印象深刻。

  在昨天,这个人还是一个最低贱的奴隶,而今天,他凭着那十几个人头,不仅脱离了奴籍,甚至越过了自己,成为了一名公士,有了一百亩的田,有了三十步见方的宅子。

  阿元咬了咬牙,拽紧了手中的护身符,“阿娟,你等着我,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砍下至少一个头。”

  六猴儿紧张得把盛哥分给他的那一个人头摆上了书记官的桌面。

  “姓名?”书记官例行公事的问道。

  “我……我也没姓,我根本不知道我娘是谁。”六猴儿不好意思的摸着脑袋,“那我也跟着盛哥姓好了,叫,叫杨六猴。”

  “哈哈哈……”周围一阵哄堂大笑。

  严谨的书记官都笑了起来:“叫杨陆厚。”

  他随口给六猴儿起了个名字,这一日之间他不知道替这些奴隶起了多少名字。

  六猴儿千恩万谢的领了自己的“验”,美滋滋的看着自己那正儿八经的大名。

  “多亏了盛哥,不然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个名字。”六猴儿杨陆厚兴奋地回到盛哥身边,狗腿道,“我看这全场,都没一个比得上咱盛哥的人,其实能像我这样,保着小命没事,腿还没软的,就算不错了。”

  “人外有人。”杨盛哼了一声,抬了抬下巴,“你们看那边。”

  众人抬眼望去,一个黑衣黑甲的年轻男子,正向着这里慢慢行来。

  他目光冷漠,满身血污,即便是纯黑的衣物,都掩盖不住那熏天的血腥味,直如一尊修罗地狱中归来的罗刹缓缓而来。

  他骑着一匹马,身后还牵着一匹。两匹马的马背上,挂满了小山一般的头颅。那些面目狰狞的头颅上发丝虬结,浓稠的鲜血顺着马腿一路滴落。

  那人走到一位书记官的桌前,数了一天人头的书记官员都吃了一惊,站起身来,喊自己的同伴前来帮忙。

  “我天,这得升多少级啊?”杨陆厚张大了嘴,轻轻说。

  “三级的簪袅以内,是按人头奖励,要想升到四级的不更,五级的大夫以上的爵位,光靠人头就没有用了。”杨盛低声说道。

  杨陆厚疑惑道:“是这样吗?四级以上的爵位。我想都没想过。”

  “你必须想,要想拿到四级,靠的是三级爵位的队长所带的团队取得的战果。”杨盛眯起双眼,他不愿认输,“你们都跟着我好好干,我们虽是奴隶,也没什么比别人差的地方,一样也有封侯拜相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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