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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随身携带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他在巴黎的住处收藏了六把顶级的小提琴,他会写诗会画画会做读书摘抄,手帐本里夹着自己制作的花叶书签,他每周都会去参加他的人类好友举办的读书会,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庸俗的推销员,他现在还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欣赏交响乐。

  那个庸俗的、只知道追逐**的、丝毫不理解美的推销员,地狱的七主君之一,暴食的主君。

  可惜时代在改变,推销员这个曾经普遍的职业也渐渐变成了上世纪的残响,现在的人间似乎已经没有了文艺青年生长的土壤,所以最近十几年,愤怒渐渐变得忧郁起来,也渐渐很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熟悉的社交圈,如果不是为了暴食手中的亡灵世界永久居住证,他宁愿躺在床上听着莫扎特叹息,也不愿意从巴黎万里迢迢跑到哥谭来。

  其他同事很喜欢跑哥谭,毕竟这里简直是金钱与**的混沌漩涡,每一寸空气里都弥漫着魔鬼喜欢的邪恶气息。但愤怒自诩不是那种庸俗的魔鬼,身为愤怒的主君,他的心里始终有一份属于地狱的坚持和清高,对那些破坏美丽与生命的恶魔格外鄙夷,自然也鄙夷充斥着混乱和无序的哥谭,所以自从他登上主君的王座以来,他还没有到过这座城市一次,所有的认知也都从……书里来。

  这座城市的存在给许多著作提供了一个真实而怪诞的样本,在愤怒的主君的心里,这就是哥谭存在的全部意义。

  走出哥谭机场,黑发青年把手插.进风衣口袋,手指摩挲着口袋书的封面,他站在哥谭机场外,用忧郁的眼神望着道路,似乎在看行人,却又似乎透过了他们,望向远处黑黢黢的城市剪影。

  他在人群之中茕茕孑立,与四周行色匆匆的乘客格格不入,在有心人眼中就像黑夜里的明灯那样显眼。

  很快一辆出租车停在他的面前,嚼着口香糖的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先生,欢迎来哥谭!要乘车吗?”

  对于魔鬼来说,人间的一切经历都是新奇的体验,而在抵达一座新城市之后,虽然对哥谭没有怀抱多少期待,但愤怒仍然决定亲身体验一番,用自己的眼睛见证一下这座罪恶之城独特的氛围。

  因此虽然提前订下了帝国酒店的商务套房,愤怒并没有叫专车接机,而是拉开了眼前这辆出租车的门,让自己昂贵精致的风衣面料和廉价的座椅皮革进行了一番亲密接触,呼吸着车内混杂了空气清新剂和劣质香烟气味的污浊空气:“谢谢,去帝国酒店。”

  司机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愤怒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车窗外流动的霓虹灯光,玻璃上倒影出他模糊遥远的侧脸,五颜六色的光从他的脸上飞快溜走,后视镜上时不时闪过刺眼的车灯灯光,衬得车里的氛围安静而又迷幻。

  片刻后,霓虹灯光渐渐远去,四周的灯光也暗了下来,路灯的光芒从稀稀疏疏到彻底消失,无论怎么看,这都不是前往位于市中心的帝国酒店的路。

  到了这里,任何人都该意识到异常了,愤怒也不例外,他将目光从窗外转向后视镜,蹙着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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