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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军哪里察觉不到小姑娘一眼一眼打量自己的视线,雕塑一样坐在那里,手脚僵硬得不知怎么安放。
见首长时也没这么紧张过。
终于,顾婉出声道:“秦大哥,我听我爸说,你不愿娶我吗?”
没错,这就是顾婉为自己今天来这一趟寻的借口了。
秦志军看着顾婉,嘴唇动了动,一时说不出话来了。
他是说过不想娶她拖累她,可刚才,那样抱过了……
☆、7.闺话
对顾婉而言,比被秦志军那样抱过了更严重百倍千倍的事是她可能变得不人不妖。眼下最紧急的事,是回去看看胎记颜色有没有变深一点。
她不是真的低血糖,略抿了几口糖水,将心中的窘迫羞涩收拾了一番,见他似有些欲言又止,站起身低垂着头轻声说了句:“我知道了,那我回去了。”
秦志军脸上的神情有一瞬间的凝固。
她知道什么了……
是说知道了往后出门随身带糖,还是说,接受了他不娶她。
想到后者,他心头莫名觉得沉闷的堵。
人已经走了,只是房里还有几缕他方才在她身上闻到过的暖香,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若她真的不嫁了不正是他想要的吗?
他轻握了握拳,掩去心底那点淡淡的失落。
顾婉回到自己房中,闭紧了门窗脱下了衣裳,裹胸的布条缠太得紧,一圈圈拆开后娇嫩的肌肤被勒出一圈圈红痕来。
只得等那红痕消去才能确定胎记的变化了,尽管是炎热的夏天,也是在自己房间里,可顾婉觉得赤着身子总是难堪,于是把布条放在一边,穿上背心直接套衣裳。
只是往常穿着略宽松的衣裳,这会儿到了胸口处只能硬往下拉了,背心本就遮不住什么,轻薄的夏衫紧紧束在身上,顾婉觉得和不穿衣服一样羞耻。
看来除了束着胸,今年秋冬还得想办法新做两身肥大些的衣裳了。
等了差不多有半个多小时,布条勒出的红痕才退了,她脱了衣服去看那个指甲盖大小的狐狸胎记,莹白的肌肤衬着浅粉的狐狸,已然不同于昨夜里看到的介与白和粉之间的色度。
顾婉高兴得一边笑一边掉眼泪,看自己身上这只粉色狐狸胎记也觉出一些美感来了,不再像是一个随时能钻出狰狞鬼怪将她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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