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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坐了下去,掌声雷动。

  对方辩手略微交头接耳几句,在裁判提醒后,二辩才仓促站起,扶了扶眼镜,底气不足地说:“对方辩友,你所举例的都是自然界的景象,我们为什么不将眼光转移到人类社会呢?毕竟正如你所言,美和美学,本就是人类创造的境界……”

  沈弋静静地看着他,银丝眼镜下黑眸沉静,那男生与他对视片刻,禁不住那扑面而来的压制感,说了没几句就坐下去,狼狈地移开目光。

  他刚落座,沈弋便站起身,慢条斯理地扶了扶耳麦。

  “天呐,你快看他的手!呜呜呜好好看 ……”有女生忍不住小声惊呼,立刻被周围人瞪:“小点声!”

  林卿卿忽视周遭杂音。她的目光,只牢牢锁在台上长身玉立的少年身上。

  “好。”沈弋第一句话是简洁有力的一个字,他甚至弯起唇角笑了笑,

  “那么 ,我们就将目光转移到人类社会。请问对方辩友,您喜欢穿蕾丝和高跟鞋吗?”

  对方二辩是个男生,脸都气红了:“当然不 !”

  “那么,您觉得男性穿蕾丝袜和高跟鞋,美吗?”

  他这样问,显然是一句句将对方勾入陷阱。可自由辩论的残酷就在这里,对方发问你便必须迅速给出回答,没有给你分析的时间。正方二辩手思维没有沈弋敏捷 ,他隐约觉得不对,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站起身说:“我当然觉得不美。”

  “很好 ,大家都听见了对方辩友的观点。”沈弋略一颔首,不再看他,转而面向观众:“蕾丝和红底高跟鞋,曾是法王路易十四的最爱,在他的年代因为国王的推崇,而被贵族奉为美的标准。这正是人类社会定义的美。”

  “但到了今天,男性审美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多数人 ,如对方二辩,并不认可这样的打扮是美,这足以说明太阳王时代的审美到今天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极其容易被复制和模仿的打扮却因时光流转而变化,对方辩友,你能说这样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么?”

  “当然,当今时代与路易十四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人类的自由和个性蓬勃发展。因此,我也深信,如果有男生心仪法王风情作为效仿,也一定会有相同审美的人群肯定他的审美。“

  “说的好,我最喜欢女装大佬了 !“前排有沈弋的迷妹小声嚷嚷,不少观众都被沈弋的论点吸引,在小声讨论。

  台上高挑的少年微微一笑,手掌向下一压,止住台下的窃窃私语。

  ”正是因为美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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