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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丢了的,这么久没来这间教室,有些人难免手脚不干净,或者在这么杂乱无章的“垃圾场”,有些人翻着翻着,拿错了一些物件也不一定。

  不过剩在这间教室里面的书本虽多,但大多是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的,或者对我考研帮助也不是很大的。因为对我有用处的都被我拿去了图书馆,而不是放在这里当做陈年老酿般存放着。但是那本字典我是舍不得扔的,有些宝贵的书,我有习惯永生保存,以至于在老家,我的房间里,存放的都是以前上学的旧物,并且所有人都不可翻阅,谁动了,我跟谁没完。

  收拾完了书本,我倒是觉着有些热,于是脱掉了外衣。高远也是忙得额头上起了豆大的汗珠,见我如此,二人相视笑了笑,而后把书本放在了桌上。

  我偷偷地拍了一张二人的书本的照片,算起来我有两摞,高远也有两摞,而我的这一摞又有些不大相同,因为上面放了一个星巴克杯子。

  那杯子还被一个包装盒装着。

  那是我跟前任在一起的时候买的,有一次去星巴克,我买了两个。我这人对杯子一向是欲罢不能,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强烈地阻止自己不要去某些商店看杯子,不然又得拿回来好几个,放在桌上摆放着一无用处,最后还是送人或者种花花草草了。

  一个星巴克的杯子就是99块钱,我买了两个,送给他一个。

  当时我才知道,杯子与“辈子”谐音,本以为那是一个与我一辈子相守的一人,看来还是我想多了而已。

  不过我没舍得扔,毕竟花了我的钱,而且还能用,我为何要扔?

  我这人其实还算是比较实在,有些东西能用的我就不扔,即使这个东西对于过去来说能够牵扯到一些不愉快的过往,或者是让人误会什么,我还是不舍得将其毁灭。

  我留着它,单单是因为这物事还能用。就好像招风耳送我的吊坠,还有手链一样,现在我的手上还戴着。我戴着这手链和吊坠,仅仅是因为它们好看。而不是因为它们是招风耳送的,为了不让肚皮不开心,我就把它们给扔了。

  它们是无辜的,不应该成为“误解”的牺牲品,扔掉了多可惜。

  周原有时候看着我身上还戴着这些,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心里还是在意的。于是我跟他解释了这一番道理,他也只好把我拥入怀中,娓娓笑道:“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不应该这么敏感的,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无辜的。”

  “要不要我帮你分担点?你的好像比我的好多。”

  走在那条通往餐厅的熟悉的道路上,荒芜一人,冷风呼啸,高远看着我走得极为小心,生怕稍有不慎就打碎了那价值99元的杯子。

  “你帮我拿着杯子吧,这东西是我的,被我摔碎了只能感到可惜,要是被你摔碎了,还能赔我一个。”我开着玩笑,把杯子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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