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3(2 / 2)

加入书签

康熙年间全国有18行省,光绪末年为23行省。

全国分为十八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和内蒙古等旗盟。

十八省:直隶、江苏、安徽、江西、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五个将军辖区:

1、盛京将军 盛京(相当于今辽宁省);

2、吉林将军 (原称宁古塔将军)宁古塔黑龙江省宁安市今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松花江以南部分,以及乌苏里江以东至大海、黑龙江下游两岸,北至乌第河,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吉林:吉林省吉林市

3、黑龙江将军(原称瑷珲将军)旧瑷珲城苏联境海兰泡附近。今黑龙江省以及黑龙江以北直至外兴安岭的广大地区。

4、伊犁将军:惠远城(新疆霍城县南)今新疆以及当时新疆西部四城所辖边疆地区:塔尔巴哈台城辖境,西至爱古斯河(阿亚古斯河)。伊犁城辖境包括巴尔喀什湖和吹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喀什噶尔、叶尔羌二城辖境包括帕米尔,西至喷赤河。

5、乌里雅苏台将军:(乌里雅苏台)蒙古人民共和国乌里雅苏台,喀尔喀四部(车臣汗部、土谢图汗部、三音诺颜汗部、扎萨克图汗部),唐努乌梁海,科布多地区

两个办事大臣辖区 :

驻藏大臣:拉 萨 西  藏

青海办事大臣:西 宁 青  海

内蒙古各盟旗

内蒙古六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卓索图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 。

套西二旗 :额济纳土尔扈特旗、阿拉善厄鲁特旗

 

察哈尔八旗:正蓝旗察哈尔、蓝旗察哈尔、正白旗察哈尔、正白旗察哈尔、正黄旗察哈尔、镶黄旗察哈尔、正红旗察哈尔、红旗察哈尔

附注:

1、总督制:

清代将明代临时派遣性质的总督、巡抚发展成地方常设机构,总督成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位在巡抚之上,秩正二品。清代总督之设已完全成为定制,总督为统辖一省或数省军政、民政的封疆大吏,同时为了便于节制指挥地方部队和督察本省文武官员,总督例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