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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大咧咧地往我床上一躺,鞋子也没有脱。“拿点儿吃的,饿死了。”

那时候我们在长身体,每天都很饿。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躺在一起,隐隐觉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块有榛子夹心的,就说:“这个不错。”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里。

我听着窗下暴躁的蝉鸣,嚼着他吃剩的半颗榛子,心里突然感到无限伤感:很快我们都会长成不得不避嫌的大人,这两小无猜的情景,本来就没有几年的时间可维持;何况他又要远渡重洋,不知道七年后他毕业回国,我们还有几句话可谈?

“你能不能不走?” 他叹了一口气。 我对那一刻的印象无比深刻。十四年,我没听到过他叹气,我甚至没见过他皱一下眉头。他是一个真正的公子哥,一个没有心的人。 但他叹了口气,说:“我只想走得越远越好。” 我仔细听了听门外,四个人的交谈声还在继续,好像在讲什么工程。

我压低声音:“他们还吵架?” “吵,没日没夜。你记得我爸那架瓷器吗,放在楼下客厅里的?”

当然记得。有拍马屁的人给他爸爸“收藏家”的头衔,其实“家”

不一定算得上,但“狂热的瓷器爱好者”是没有问题的。陈言说的那架瓷器是陈列在一层客厅里的一架精品。 “记得。”我说。

“没了。” “卖了?” “呸,你家才卖东西呢。”

当时我们有一个同学,爸爸被人诬告 —— 真诬告还是假诬告也无从考证,反正全部财产都被没收了,只剩下她妈妈藏起来的一柜子名牌皮包。她爸爸去了监狱,妈妈没有工作,她们母女靠卖包度日。这件事在同学们中间传得十分神秘,据说其中有一只价值百万的鳄鱼包,那只包全国也没有几个。所以“卖东西”是一个很不吉利的词,象征着家道中落。

“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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