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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低头亲了她一口,挑眉问:“有酒味吗?”
迟贝:“……”
这人是真的不遗余力的占自己便宜。
她失笑:“没有,你吃晚饭了吗?”
“没有,陪你吃。你想吃什么?”
迟贝想了一圈,也没想到自己想吃的东西,她把难题丢给了秦越,喜笑盈盈的说:“秦总决定吧。”
秦越:“……”
沉默了须臾,秦越看她:“去我家?”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秦总喜提老流氓备注。
小贝贝到底去不去秦总家呢!!!去了就相当于进了狼窝……老母亲担忧。
☆、第三十四章
迟贝不是第一次来秦越家里了, 但现在是交往后第一次过来。
她站在玄关门处, 看着秦越弯腰给她从鞋柜里拿出来的一双毛拖鞋,还有些惊讶。
拖鞋毛绒绒的, 上面还有两个兔子耳朵,粉粉嫩嫩的不说,看起来就相当的有少女感, 是小姑娘们都喜欢的,而且这款毛拖鞋迟贝之前在杂志上看到过, 这个牌子的鞋子不便宜,虽然是适合家居的,可因为款式和舒适度, 让不少人喜欢。
貌似……还是限量款。
她动了动嘴,抬眸望着秦越:“你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秦越低嗯了声,让她把鞋子换上后才说:“上次来过后就买了。”
他虽然不怎么关心这些杂志, 但霍嘉珩的老婆很喜欢, 所以拜托她帮忙推荐了这款。
“不是。”迟贝好笑的说:“我意思是你怎么正好买的这么可爱的一款,这个穿起来特别舒服。”
她家里也有这个牌子的, 款式不一样而已,是迟宝买的, 姐妹俩一人一双。
秦越失笑, 弯了弯唇解释一句:“记得霍嘉珩吗?”
“记得。”
投行的一个大老板, 年轻有为,长相清隽,是不少女孩子心目中的最佳对象。甚至于粉丝比秦越还多, 秦越和霍嘉珩是两种类型,霍嘉珩从表面上看比较矜贵,人也看上去比较好相处,但秦越戾气较重,脾气不是很好。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的人的看法。
在迟贝看来,秦越的脾气非常好,至少对自己,好到让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秦越微垂着眼眸,看着她换上鞋子后领着人往里面走,浅声说:“问了下他老婆,说小姑娘都喜欢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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