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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楚留香对自己的脉脉情意。

  世人都说无法掩饰的有件事,咳嗽,贫穷,和爱。

  上辈子的秦珩是个单身狗,完全达成了母胎单身二十年的成就,所以忽然发现有个人暗恋自己,或者说暗恋的这么登堂入室,明目张胆,也是个很新奇的体验了。

  默默忽视了刚发现这个事情后陡然提速的心跳,秦珩在心底嘀咕:反正你又没表白,我就当做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事吧。这么想着的秦珩,美滋滋地攥紧了里的狐狸面具,在楚留香再一次的催促,加快了脚步。

  他们在一家路边的馄饨小摊前停下了脚步,这是个不起眼的地方,虽然是路边,但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一个写的招牌立在摊位旁边,现在正值正午吃午饭的时候,几步开外,已经有人在排队了,秦珩瞧着招牌默默咽口水,对楚留香说,“这家是京城的老字号了,他家的馄饨皮薄馅大,鲜美多汁,别提多好吃了,赶上饭点排队的人能拉好长的队伍。”说着示意他看前面长长的队伍。

  楚留香闻言弯了弯眉眼,不用秦珩继续说,就道,“你找个地方坐着,我去排队。”说着就顺着队伍走了过去。

  在外头声名显赫的楚留香,在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前,褪去了血雨与腥风,跟京城的老百姓一样,乖乖地捧个碗,就为了排到一碗秦珩说非常好吃的馄饨。

  被留在原地的秦珩愣了一下,就是这么平常的一件事,却搅得他心湖一动,这会儿,他才真的有了“楚留香喜欢我”这个认知,喜欢与否,是从细节处就能看出来的,秦珩站在原地,自然下垂的下意识地抬起,按在胸口处,就像是要把砰砰直跳的心脏给按回去一样。

  最后这碗馄饨,他们还是吃到嘴里了,因为秦珩拖后腿,他们并没有在火热的摊位上找到有空闲的位置,于是两个人捧着店家友情发放的小碗,蹲在路边,你一口我一口的将碗里的馄饨吃了个干净。

  热气蒸腾而起,模糊了彼此的距离,他们肩膀碰着肩膀,并排蹲在一起,明明正处深秋,凉风还时不时地刮过衣角,秦珩和楚留香却生生吃出了满身热汗,碗里只剩下最后一只馄饨的时候,楚留香仗着挨得近,一抻头,拿出了十二分的功夫,将秦珩刚在碗里捞出来的馄饨叼走了,还意犹未尽地将舌尖蹭过勺底,被秦珩看个分明。

  后者就反应不及地瞧着他吃得眉开眼笑,一个馄饨而已,面目表情却享受的好像是美味大餐的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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