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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陈默安。
这是高二分班来两人第一次单独相对。
从小到大,陈默安都异常优秀,不管是小学初中都是班长,眼下高中他又是,分班后老师交代了不少事情他做,加上课业也忙,两人即便熟络,也是到如今才得空说上几句。
两人在学校操场小径上走了会,都是聊入班的事,诸如在班上习不习惯,跟同桌相处的怎样,语气平和亲厚。
直到快到教学楼,陈默安顿住了脚,从琐碎的日常落到最重要的一句,“程程,你明明文科那么好,怎么选了理科?”
他是为她担心,她的文科高一时能排前三,而理科垫底。
陈默安是典型的读书人模样,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清瘦的身形与清隽的脸,像俊秀的竹。詹程程对他轻浅一笑:“能怎么办,理科以后好找工作嘛。”
相比起文科,理科生更好找工作。像她们这种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乡镇小家庭来说,读书就像一门朴实的手艺,手艺是为了养活自己,那就得学一门好找工作的专业。
陈默安点头,道:“话是这么说,可你理科太薄弱,这样吧,我知道有几本理科辅导书挺好的,你有时间就去买,照书上的做,不懂的来问我。”
詹程程点头,没有像常人般道谢。
道谢是给外人的,她跟陈默安,不算外人。
陈默安一笑,想起班上还有事,先行回了教室。
……
微风拂过,树影摇曳,秋日的阳光洒在校园,灿金般的色泽。詹程程在后头瞧着他,看他高瘦的背影进了楼道。
其实,他问她为什么选择理科时,她的回答有些保留。更好找工作是对的,可工作外,还有些其他因素。
就比如眼前这个人。
说青梅竹马有些小言范,但她跟陈默安的确是幼年相识,在乡镇上一起长大,接着同时考到城里的高中,成长一路都有他,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而且她是乡镇姑娘,对班里光鲜靓丽的城里孩子,难免有距离感,但身边有陈默安,就像有个伴。当初选择理科班,她就祈祷跟陈默安分到一个班,现在心愿达成,不是不高兴的。
将欣慰藏与心底,她回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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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上完自习后,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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