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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照片看到自己公寓的惨状后,阿丽莎·蒂甘不敢隐瞒,一股脑地将自己跟帕特里克·埃姆斯干的事情交待了。
有了阿丽莎·蒂甘的陈述,乔纳森·米切尔的嫌疑彻底被洗清。
金器是被帕特里克·埃姆斯盗取的,阿丽莎·蒂甘是同伙,是她帮着将东西带回了国。
乔纳森·米切尔是被陷害的,阿丽莎·蒂甘曾经当过乔纳森·米切尔军队的随军记者,跟他有几分交情,于是在回国后邀请他到酒吧里喝过酒。趁着那个机会,阿丽莎·蒂甘弄到了乔纳森·米切尔的指纹和毛发。
匿名举报电话是帕特里克·埃姆斯的人打的,目的就是让乔纳森·米切尔背锅。他们还故意熔了一些金器,让FBI怀疑乔纳森·米切尔得到金器后为了变卖方便所以熔了金器,以此打消FBI寻找其他金器的念头。
这本来是还算完美的栽赃手段,他们唯一没有算到的是,有可怕的人盯上了那批金器,不惜虐杀了帕特里克·埃姆斯。
作为同伙,阿丽莎·蒂甘从帕特里克·埃姆斯那里弄到了一些小件的金器,那些金器已经被她变卖得差不多了。她虽然靠着分到的金器赚了一笔,但她最近的投资项目将那些钱全亏进去了,手头已经一件金器都不剩了。
她当初会帮埃姆斯完全是为了钱,但现在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保命才是要紧。
“那批金器里,恐怕有什么东西比本身的黄金价值和历史意义更加重要。”彼得·博克翻看着阿丽莎·蒂甘的供词,忽然有些无语,“她通过典当行典当了一些小件的金器换钱?认真的?”
彼得·博克的神情里满满都是不可思议,道:“她难道不知道这样会留下纸质的证据吗?”
通过典当行来销赃?
虽然作为FBI,这种情况方便了他们的调查,但他还是要由衷地感叹一句:脑子呢?
菲尼克斯耸了耸肩,附和道:“是啊,最起码也该是地下黑市,没有当票,出了门都互不相识的那种……”菲尼克斯忽地闭上嘴,一旁的拉法埃莱轻轻拍了他手背一下,而对面的彼得·博克看向他的目光着实意味深长。
菲尼克斯一脸镇定地道:“我只是指出阿丽莎·蒂甘女士的销赃行为有多少漏洞而已。”
太不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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