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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称王。

  如今的瑞典,完全是亚尔林·古斯塔夫说什么是什么,哪怕他大手一挥,削了詹姆斯王子和王妃三分之二的日常花销,着实让那对夫妻不太好过,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维森世界里,强大即是法律。

  现在,猎犬怪本来能够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干掉帕特里克·埃姆斯,但他没有。虽然没有留下具体皇室的标识,但他在尸体上留下了猎犬怪的标志。

  猎犬怪在警告帕特里克·埃姆斯的同伙,这是宣战。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让维森皇室如此大张旗鼓?

  菲尼克斯眨了眨眼睛,他凑到拉法埃莱耳边,小声地道:“会不会是那个宝藏?”

  “宝藏?”拉法埃莱挑眉,“巨龙珍宝?”

  “对对对。”菲尼克斯点头,作为一只经历过传奇时代的凤凰,虽然他只会在拉法埃莱转世的空窗期关注一下大陆的情况,并没有插手大陆的争端,但对那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菲尼克斯印象蛮深刻的。

  在亚瑟王发兵东方大陆之前,维森七大王国就因为一个宝藏乱了起来。能够让维森皇室疯狂的宝藏,当然不是普通的金银珠宝。

  据说,宝藏里最珍贵的宝物是曾经盛放过耶稣之血的圣杯和刺死了神之子的朗基努斯之枪,谁得到了这两件宝物,谁就会成为真正的王者。

  对当时得知了宝藏秘密的维森皇室而言,亚瑟王的军队固然是个大-麻烦,但他们有着更加快捷有效击溃卡梅洛特的方法,那就是找到宝藏,成为真正的王者。

  为了争夺开启宝藏的七把钥匙,七国打得你死我活,最终内耗过重的东方大陆就便宜了卡梅洛特,被轻轻松松地划入了亚瑟王统治的领土里。

  因为维森皇室有着远古巨龙的血脉,还为了这个宝藏如此疯狂,那个不知名的宝藏就被称作“巨龙珍宝”。

  拉法埃莱摸了摸下颌,若有所思地道:“朗基努斯之枪,我倒是知道它在哪里。”

  “哪里?”菲尼克斯好奇地看向拉法埃莱。

  “咳。”拉法埃莱轻咳一声,道:“弥赛亚那儿。加百列收集了朗基努斯之枪的所有碎片,修复好之后专程还给了弥赛亚。”

  菲尼克斯的眼睛倏地一亮。

  朗基努斯之枪就是当初名为朗基努斯的士兵用来刺死弥赛亚转世耶稣的那把长-枪,因为沾上了耶稣的血才有了特殊的力量,成为了圣遗物。加百列这一送,等于将上辈子扎死自己的凶器当做礼物送到了受害人的手中……嗨呀,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菲尼克斯眼睛锃亮,他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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