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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晚上有职务在身,必须守夜的那些人,最多只能喝一碗水酒。萧霖作为一军统帅,同样得以身作则,他以三碗水酒敬了将士,余下怎么都不能再喝了。
可今晚,有个不一样的人加入了进来,就是外来户谢侍郎。
谢晋之没有军职,土匪打来他也不顶卵用,喝多少都不为过。所以军中上至副将,下至普通小卒,喝酒前都先来敬谢晋之一碗。
名义上说是欢迎,实际存着什么贼心烂肠,只有这些人心里明白了。
不到半个时辰,谢晋之已出去吐了三回。他并非肚浅之人,只是文人讲究一个雅字,在京城里,大家以杯执酒,喝个一壶也没什么。
军中这些大老粗却不一样,人家直接拿碗敬你,同他脸一般大的海碗。这一二十碗下去,若是换个身体差的文弱书生,没准能去了小命。
谢晋之好一点,只去了半条命。他上吐下泻地厉害,腿肚子一直发软,活像个五谷不勤的软脚虾。
萧霖将一切尽收眼底,无声笑了笑,撕下一条羊腿蘸酱啃了。
姜淮姻坐在他身边,同样在吃另一条大羊腿。她好似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捻了一把细盐撒到腿上,用筷子夹起肉片,柔声道:“酱汁真好吃。”
说完,似乎真的觉得味儿香,伸出丁香小舌舔了舔嘴角残余的黑色酱料。
萧霖偏头看她,喉头微动:“这是我配的,很好吃?”
姜淮姻一惊:“王爷做的?”
“原先的行军环境较之现在更为艰苦。一位朋友送了我本书,说是上面很多关于野味儿的做法,闲来无事,我便配出蘸肉的酱料来。”萧霖用未沾油腥的那只手,从怀里掏出一本《大食经》给她。
“这书到底更适合女人,送你了。”萧霖说。
姜淮姻顺手翻开,不到片刻,明亮的杏眼忽然蒙上一层薄雾:“这是……”
这是她爹的书,上面有爹的笔迹写下的批注。
姜府抄家以后,所有属于姜知行的旧物尽数烧得干净,原先不少被奉为经典的书被圣上定义为“悼念故国”的证据,如今再也不复留存。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的,姜知行的遗物了。
萧霖以指覆在自己薄唇前,他对她一眨眼,轻声道:“别说出去,自己收好,给别人看见,会惹麻烦。”
一层水晶似的泪珠在姜淮姻眼眶里闪了又闪,她睫毛在颤,鼻头也微微发酸,她点头,红唇轻启:“我明白的。”
这种时候,偏偏有狼牙出来煞风景:【哇好感动啊,要是我就嫁给他了!】姜淮姻:“……你。”
【嘘,你想给人当神经病吗?直接在脑子里和我沟通,低调一点。】狼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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