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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歌闭上眼睛,恍惚中感觉像是回到了从前。
大三的时候,她和陆言峥从宿舍搬出来,在大学城里租了一套房子同居。那年夏天天气格外炎热,叶明歌被热得没了胃口,每天就只想喝点粥。
陆言峥跟做实验似的,想方设法往粥里添加各种食材。有时是虾米,有时是鱼片,有时又换香菇和肉丝。
那回连续红色高温半个月,陆言峥就给她煮了半个月的粥,竟然没有一顿是重复的。
回想那一碗碗熬得软糯粘稠的粥,叶明歌心中还能体会到那时的暖意。
她把身上的毛毯裹紧了些,起身慢吞吞地往厨房张望了一眼。
陆言峥背对着她,将淘洗过的米倒进砂锅里用水泡好,然后就拿出手机语音回复了几条消息。
从他说的内容判断,也还是工作相关的事。
叶明歌靠在门边,安静地凝视他的背影。
男人做饭时脱掉了西装,黑衬衫的袖口往上挽起,露出一截白而结实的小臂。说到需要考虑的地方,平放在台面上的那只手会习惯性地轻叩几下。
叶明歌从以前就觉得,陆言峥的手长得好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稍微用力时就会有清晰的筋脉凸起。
旺仔从沙发上跳下来,啪嗒啪嗒地走到叶明歌脚边,抬起脑袋跟她一起围观男人做饭。
陆言峥临时处理完市场策划那边的一个问题,回头看见叶明歌跟旺仔都站在厨房外,不由得也愣了一下。
“饿了?米还没泡好,”他侧过身,指了下还没开火的灶台,“要不然就不泡了,只是煮出来没那么好吃。”
叶明歌踮起脚尖远远地望了一眼,发现他煮的是一人份。
“直接煮吧。你吃过饭了吗?”她轻声问。
陆言峥点头,拧开大火:“等煮开了我就给你换成小火,然后过半小时就能吃了。”
叶明歌没做声,她估算了一下从陆柯过来的时间,就猜他其实应该还没有吃饭。而且看这架势,估计是给她煮完粥就又要回公司去加班。
跟个工作机器似的,始终保持高效率地运转,不知道苦也不知道累。
“我这里有台电脑,你如果要看邮件用电脑方便点,”犹豫再三,叶明歌还是说,“再多煮点吧,吃了饭再走。”
陆言峥猛的一怔,要不是旺仔及时叫了一声,他险些都忘了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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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粥要煮得好,煮前先泡和小火慢熬是免不了的工夫。
叶明歌吃过药,又回去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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