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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帮我追上舒夏了,别说是跪下,磕几个头也是可以的。”
“好,我知道他平时没事的话,会去他家餐厅那边,你给他捧场当客人的话,他不会不给你面子的,”程文博眼巴巴的说道“舒夏那个人最好面子了。”
没错,他最好面子了,在别人的面前总是一副假惺惺的模样,让别人全都以为他是好人,其实背地里面,总是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差使他们,可惜只有他识破了,而王智那个笨蛋还像个傻子一样,受他一点恩惠,就像个狗一样的被使唤。
“这个主意不错,”陈旭摸了摸下巴,放下了自己的脚,将程文博从地上扶了起来道“那我就把打听他待在餐厅的时间表这个任务交给你了,哦,对了,这里是一千块,你这身衣服不错,多买两身,别委屈了自己。”
“好,”程文博难掩激动的捏紧了那几张粉红色的纸钞,看着陈旭他们陆续离开,眼中划过了一丝狠意。
为了他的将来,舒夏当然只有被利用的价值。
喜欢一个人应该做些什么,林闲虽然说是靠真心,但是舒夏心里仍然不是太有底。
他也知道,他曾经对于陈旭的感情,不能说是爱情,更是连喜欢也说不上,只能说是觉得合适,所以才会在当时分手的时候不觉得难过痛心,而只是觉得失望。
在今生遇到的时候,只是感叹命运无常,而没有想着去报复,或是让他也尝尝那种被背叛的滋味什么的。
重来一次的人生,人生本就那么短暂,何必为了另外一个不值得的人去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心神。
可就是因为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舒夏才对于到底应该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感到彷徨。
喜欢是一种很微妙的情绪,他会让你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舒夏发现,商陆不喜欢咖啡,不喜欢奶茶,也不喜欢清水,而是喜欢红茶,他会在早晨的时候用刚刚煮开的沸水给自己泡上一杯带着淡淡香味的红茶,品上几口以后,开始晨练。
晨练结束以后,再将剩下的刚好温热的茶水一饮而尽。
不像是品茗,而是真的习惯和喜欢那个味道。
衣服的挑选上,比起休闲的服饰,商陆更喜欢正装和衬衫,一个是工作的需要,白大褂配上衬衫是真的很帅,另外一个,则是个人的爱好问题。
不过,他也是真的适合。
不过正装他只在外面穿,在家的时候,他似乎更喜欢面料舒适的家居服。
晨练过后换完衣服吃早餐,舒夏将煎好的鸡蛋放在了商陆的面前,撑着手坐在他的对面笑道“怎么样,最近看了网络上有教把煎蛋做成各种形状的方法,我煎的这个,还比较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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