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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组合是惹人注目的,虽然走的是小路却也有人路过,人家问了她就说是自己生病的女儿。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陆金莲在一间黑漆漆的小屋里停了下来,把人丢到草堆上去。
劫人这种事情,陆金莲可不敢请别人来做,万一有个闪失她怕自己没本事挽回局面,还不如自己亲自动手,她虽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见过的可多了。
她知道女主最爱茴香,但村里从来没人种过,故意做了味道极大的茴香馅的包子,往里面放了大量的泻药。没直接放迷药,是因为候车那里有不少人。
等把人迷晕了再背到她实现准备的小屋子里,剩下的不就能让她为所欲为了。
看着女主像头死猪般的晕在干草堆里,陆金莲微微一笑,用称不上轻柔的动作拉起她的头发,看她的正脸,轻轻地抚了上去。
果真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怪不得能迷得那些人晕头转向的,这张脸,她做鬼的十二年里可是一天也没有忘记过。
就是这张原作者写的既明艳动人,又楚楚可怜,还十分真诚的小脸。
让她的未成年的小女儿精神失常,被人奸害,大受刺激清醒之后跳河自尽。
让她的大女儿一尸两命,让她的外孙们年幼丧母,一生凄苦。
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变成了一个疯婆子,陷害她举报儿子,狠卖孙女,虐待儿媳,让她成为十里八乡最恶毒的女人。
三条人命,个个都是陆金莲的心头肉,这样的仇恨,她无时不刻不铭记在心,却从不轻举妄动,甚至不表现出来一丝一毫,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常常带着一身冷汗醒来,因为她知道,她迟早要报复回来的。
可惜,她没耐心等仇人走得更远了。
在她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把人截下来,醒来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还被村里人带了回去,嫁给她最看不起的人,成为她最看不起的人,被千夫所指,永远求而不得,她应该会很绝望吧!
几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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