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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姜白越看着做好的衣服,眼睛眨了眨就笑了:

没想到原始时代的时辰还这么懂。时代所限, 虎族大多数人还穿兽皮呢,狼族用石轮纺麻线已经是难得的突破了, 款式和花纹就别指望了。但是姜白越拿到的这套衣服,却和一般狼族穿的不大一样。

在衣服的襟口, 特意染成赭石色的线条勾勒出一点细细的、状若流云的简单纹饰。

这技艺对于此时的人有多难姑且不论,一路走过来,姜白越就只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纹饰:

时辰。

这大约算是这个世界最早的“情侣装”了吧?

年轻的雌性心里轻笑。

“时间不早了, 我得回族里去了。”他站在虎族村落的门口与时辰道别, 手拍了拍对方坚实的臂膀,小指状似无意地在交错间轻巧划过对方掌心,在对方的小指上一勾, 不待得到任何反应就翩然逃开。

“我在虎族期待狼族族长的光临。”

姜白越又一次眨眨眼, 含笑的嘴角是一点俏皮的戏谑,看得时辰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把人抄起来狠狠亲下去。

姜白越将成功交易的消息带回虎族, 迎来巨大的欢呼和热切的期待。

狼族生活得好, 这不是什么秘密。虎族以前也和他们交易过, 但用的大多是猎物和粮食——这些, 自己都不够用呢,哪里舍得拿去交易?

现在不一样了,他们也有了像狼族的麻布蚕丝一样可以挺胸抬头拿出去易物的东西了!

这些,可都是姜白越带来的。

这位新任的巫,继承了他姆父的血脉,传承最为宝贵的秘密,并且慷慨地分享给族人。

所有人都蜂拥到姜白越那里,想要学习“兽神给的秘方”。

弓箭和射术一开始是最吸引人的——毕竟不用变成兽型就能打到猎物,听着就爽——也是所需要代价最小就能换来的。可学了一段时间就知道,想射中快速移动中的活物根本不容易,更别说如果想要一箭射死,那还得在猎物高速移动的过程中准确地射中脖子或者脑袋之类的要害。就算有毒-药,大型猎物如果只是伤到皮毛,也不会立刻死去,可能吃痛之下拼死跑走。

所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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