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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俩倒是打算什么时候把喜事儿办了呢?”逮着个独处的机会, 冬秀便直接问出了口。

  带弟闻言先是脸上爆红,扭捏吱唔着不开口, 后来见太太并无调侃打趣的意思,反而是很认真的在询问她的意见,这才开口道:“我是想等到明年再说的, 起码也要伺候着太太您把孩子生了吧!”

  哟, 千万别,那你真是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去了,不说冬秀没有什么勇气在这乱世里生孩子,就连胡竞之也仿佛是个隐性的丁克主义,对生孩子传宗接代这种事一点都不热忱, 幸而她的经期一直很准,平日里算着安全期,到现在也相安无事。

  其实这时候的避孕手段也很多, 不提本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各种土法子,就连国外也有药理的和物理的各式法子, 只不过或者对健康有害, 或者体验感觉不好, 再加上国人一直以来多子多孙的想法, 使用的人倒是极少,便是想买还不一定找得到途径呢。

  “那他的意思呢?”冬秀收回飘飞的思绪,再次询问。

  带弟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他自然是想越快越好!”

  冬秀心下了然,崔有粮这个年纪,放在现代还有人自称宝宝,可在这时候绝对就是即将迈入老光棍行列的人了,现下有了喜欢的姑娘,这姑娘还不嫌弃他是个孤家寡人,自然想要尽快娶回去,只怕恨不得明天就能入洞房,明年就能抱上胖儿子呢。

  “这样的好事哪能耽搁,你要是认准了他,那咱们就赶快操办起来,趁着天气凉爽,把喜事给办了。”见带弟有些犹豫,她又劝道,“你们要是愿意,婚后依旧住在这里,反正家里房子多,你不过是挪个地方而已,咱们还跟以前一样呀!”

  京城居,大不易。

  这小两口都是没家没业,没根没底的人,要是叫他们出去另外租房子过,那生活压力可就大了,要是有了孩子,凭他俩一个拉车的一个做帮佣的,指不定都养不活呢,更别提送孩子去上学了,能继续住在这里自然是最好的。

  带弟当即就要跪下来给她磕头,冬秀被唬得一跳,忙拦住了,“做什么呢,咱们可不兴这样的!”

  看太太那一脸惊慌的样子,带弟倒被惹得笑出来,小姐这怕被人跪拜的毛病可真是一点没变,也还是那样善良肯为人着想,她上辈子肯定是烧了高香了,能遇到太太这样的好人,今后定要更加用心的伺候太太……

  敲定了她俩的事,冬秀心下也十分高兴,叫了王妈按本地的风俗去采买婚礼用的各色物什,打算好好给她俩办一场。

  “太太,我看这婚礼倒不必办,叫一桌酒席咱们热闹热闹就是了,他俩又没个亲朋友邻的要宴请,有那个钱还不如给他俩多置办些紧俏的用品,像被褥、衣裳、喜桶、喜盆之类的,再不济买些银簪子、金耳环的也划算哪。”

  冬秀拍拍脑门,她光顾着高兴了,细想想还真是的,她自然是把带弟当自家人看待的,可在别人眼里她却不过是个下人是个买来的丫头罢了,谁会来捧一对下人的场呢,到时候她办婚礼却请不到宾客,岂不是尴尬,到底还是经事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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