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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秀仔细研究了一番站牌,便带着王妈上车了,车上有专门负责收钱的人,冬秀额外付了几个大子儿,那收钱员便把她们安排在了前面人少有座的地方,估计就是电车上的头等座吧。

  这时候的城市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地面交通规划,更别提红绿灯啥的,交通指挥全靠那些穿着鲜艳、带着大包头巾、随身携带长棍的阿三哥们,所有的机动车行驶速度也都是极慢的,就连那极为高端洋气的进口小汽车也休想在城里跑过二十码,与其说它是一种交通工具,还不如叫它移动的时髦炫耀机。

  上个月,冬秀便在各大报纸和墙头巷尾处看见了北洋政府治下的京师警察厅发布的一张关于限速标准的通告,通告上说:“自用及营业各汽车行驶速率,至快每分钟以营造尺六十六丈为限,不得逾越,违者罚款五元。”

  冬秀换算了一下,差不多就是限速12公里每小时的样子,还没有一般自行车跑得快呢,而且只要超过这个这个速度就要被罚款五元,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了,相当于一两个月工钱呢,不过能开得起小汽车的人是肯定不在乎这点钱的,有的甚至还要故意超速以达到炫富的目的呢。

  相比时常会被拥挤的人群堵在路中间动弹不得的汽车,轻便灵活的黄包车才是这时候当之无愧的街头霸主啊。

  电车一路伴着叮铛铛的脆响悠闲而缓慢的穿行在这座既古老又新潮的城市里,好似观光车一般,带着乘客一一领略这特殊而极具魅力的时代画卷。

  王妈虽说自诩是个老北京,可对这不靠牛拖马拉就能自行移动的洋玩意还是倍感惊奇的,虽然早已习惯了它的存在,可也一直敬谢不敏,从不敢赶时髦的上去坐一坐,今儿可是又托了太太的福,她老婆子也算开了洋荤了,回家了可得跟街坊邻里吹嘘吹嘘。

  两人在中途下了车,沿着湖边走了不远的距离,再过一座桥,便顺利的找到了那座茶楼。

  那茶楼看起来十分显眼,因为与其他茶楼不同的是它开了两处入口,一处是面街大门专进男客,一处是临湖侧门专接女客。

  今日那女子茶舍门口依旧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大都是一副歪嘴斜眼的不屑样在那指指点点。

  冬秀才走过去,那茶舍老板便瞧见了,亲自迎上来打招呼,十分热情的送她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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