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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说了一两年,怎么又改了三五年了呢?”方桐质问。

  原嫣说:“就觉得一两年还是有点早,那时候顾丞还小啊。”

  方桐手指轻巧桌面:“可三五年,顾丞就大了吗?那个年纪,正是最容易偏激最容易走岔路的少年时期,真的就合适吗?”

  原嫣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她已经明白方桐的意思了。

  先一两年,再三五年,再六七年……其实多等多少年,都会觉得“太早”、“太快”。因为不希望她再婚的人,永远都觉得她离开得早。

  “人生有多少个一两年、三五年啊?”原振也说,“你们小孩呀,每一天每一年的感觉都是‘又长大了一岁’。可等你过了三十岁之后,你的感觉就变了。你的人生就变成了,过一年就少一年,过一天就少一天。”

  “可她一年就再婚了。”原嫣闷闷的,“她跟顾丞爸爸至少结婚也得有□□年?十年?难道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一年再婚和她跟前夫有没有感情冲突吗?认识一个人,看对眼、各方面都合适的话,三四个月、五六个月都可以结婚了。”方桐说。

  原嫣说:“但是……”

  “没有但是。”方桐说,“前面那个人已经没了,死了。”

  这恰是原嫣不能接受的。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方桐和原振对一个女人在有感情的丈夫去世才一年就再婚这件事,丝毫不觉得不对或者不好。

  难道不该难过几年,追思几年吗?

  原振无语:“别把言情当真。有句话知道不知道——人死如灯灭。”

  原嫣说:“我当然知道啊,可是……”

  方桐放下筷子,说;“当你说‘可是’的时候,就说明,你仅仅是知道这句话,但实际上,对它的含义完全没有理解和感受。”

  “在我和你爸爸认识的人里,我们这个年纪的,有好几个中年丧偶的。”她说,“一年再婚,很正常了。我刚才说的,三五个月,大多数人考察一个人差不多就可以结婚了。这个年纪的人也不用像你们小孩那样,谈恋爱谈个几年。花几个月时间,各方各面考察过条件都合适,就行了。”

  “最快的一个。我一个高中同学,他太太去世一个半月的时候,登记再婚了。”

  “你肯定怀疑觉得两个人可能是之前就有婚外情是?不是,是另外一个同学葬礼之后给这个同学介绍的,完全是之前不认识的人。只是条件特别合适,两个人都找到感觉了,该结就结了。”

  “没人给死人守着。”

  “就是你爸刚才说的那句话,人死,如灯灭。”

  原振对方桐侧目。

  方桐瞥他:“干嘛?”

  原振磨牙:“以前是谁老阻止我,不让嫣嫣了解社会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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