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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观众的时候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没办法骗自己观众们都是卷心菜了!
萧从云晚上有应酬,没空去看裴洛的这出戏,萧从雨却已经答应了刘美人了,只是他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仔细问过刘美人知道她在第二幕的时候登台也就答应第二幕的时候他会到。在那之前,他一个人在福佑路用餐,从这栋小楼的露台上是可以看见裴洛和莫思怡曾经住过的那栋小宅子的,那宅子虽然还没卖掉,裴洛已经很少去了。萧从雨并不指望真能看见什么,他只不过是漫无目的的放眼四顾。
这条路两旁有遮天蔽日的法国梧桐、像是用积木搭起来的,大同小异的一座连着一座的红屋顶的洋房、青灰色镶彩色玻璃和雕着白色圣母的教堂,油画般的暮云正在低空中慢慢融化,除了那座有着高高的铁栅栏的铁锈色警署,福佑路是很有点童话里的小镇意境的。
远远的,一个穿着海虎绒大衣,牵着小狗的洋女人走过来了,左手牵的应该是沙皮,体态却有些像哈巴,明明表情肃穆,走起路来却吐舌摇胯,兴高采烈,活像个小丑,右手牵的显然是泰迪,这种小巧玲珑的狗本该神情伶俐,行动敏捷,可它居然也和那只沙皮一个德行,大大咧咧的岔开了四条腿,摇着胯得意洋洋的走在沙皮后面,它不像小丑,倒像个流氓。萧从雨又想起了阿曼,裴洛那天从头到尾都在受惊吓,他才不相信她会喜欢那条傻乎乎的大狗,她该是喜欢猫的,不然在滇南的时候也不会每天都带着零食去喂营地里层出不穷的流浪猫。
萧从雨最后决定一个人开车去看义演,他换了浅灰色的西装,白衬衫,白金袖扣,浅灰色的呢绒礼帽,顿时就显得年轻利落,显然越是简单的款式就越能凸显他的气质和身材。社会局的小礼堂虽然已经关闭了电灯,全靠舞台上那一点背景光来照明,萧从雨走进去的时候依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他还没走近到使人能看清他的眉眼的时候,就已经令人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那是由他的高大挺拔、他走路的姿势、脱帽的动作以至于挽着风衣落座的仪态综合而成的。
刘美人上场前,裴洛握着拳头放在胸前摇了摇,轻声说:“不要怕!你在台上,要比台下的任何人都勇敢!”
“那些日子里的每一天,我都要说服自己:今天把心放下,什么也不想。可是我做不到!看见这孩子就使我害怕,不知你在哪里?是否受了伤?我害怕的发了狂!”刘美人抱着旧红绫子襁褓,抬头盯着男主角,哆嗦着嘴唇:“唉,请你看看我吧,千万不要再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我不隐藏我的想法你就以为我天真,我没表现过愤怒你就以为我软弱,我这样悲伤只不过因为有一颗爱你的心。”她噙着眼泪又垂下了头,望着襁褓里的婴孩,纤细的身体在高跟鞋上摇摇欲坠,脸色的表情既痛苦又疲惫,说出这段话仿佛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和勇气,使得观众也屏息凝神了。
萧从雨惊奇,看似简单文静的刘美人也会表演么?这台词她读来颇有些惹人怜爱的意味,然而还是欠缺一点力量,使那怜爱再升华,成为由衷的欣赏。可厌的穿着僧尼气息黄褐色袍子的男主角却冲了过来,黑熊般咆哮着捶打起自己发达的胸脯来:“难道我愿意看着你痛苦?难道还有人比我更懂得爱?折磨你的不是我,是生活!”
裴洛在舞台一侧看得比萧从雨要入神的多,看到刘美人的神情,她自己几乎也要感动了,只是一看到那个男演员她就不免又生出一丝怒意来——啊啊啊!谁来跟她解释一下,为什么男女主角看起来会这样不般配?他们不是在演人猿泰山啊!
她懊丧得扭过头去,瞅了一眼挂在墙角的最后一幕要穿的服装,雨花锦旗袍和一套靛蓝色男式学生装,刘美人穿上会名副其实,泰山穿上……还是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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