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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多雨而少风,只有故都的秋才能让人体会到那肃杀而清冽的韵味。记得父亲公务来此,总是要住四合院而非西式的酒店,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里一坐,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色的天,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阵凉风吹过,往往特别地清,特别地静,也特别地悲凉,出生于秋季的裴洛对于这深沉落寞的景致最为偏爱。院子里的枣树柿子树挂满绛红、橙红的果实,迎着灿烂的阳光,就是一派丰收的金秋景象。可是今年的冬季来的特别的早,他们只赶上了秋的尾巴,莫思怡感受到的秋便是西风漫卷残云,带着浓厚的颓废色彩。但也许未必,因为这正是北人吃涮羊肉的时候,紫铜涮锅,薄如纸张的羊肉片、白菜头、汤粉丝,配上芝麻酱、韭菜花、红腐乳,最宜一大桌人同食,这等热闹的吃法用来消解秋的悲凉很有效。而关于如何吃掉忧愁,吃掉痛苦,吃出快乐,吃出幸福,这泱泱大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可谓是形形□,花样百出,我们的文明史离不开吃,孔子亦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若说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国粹最名副其实,公认的世界第一,那无疑就是吃。只可惜莫思怡吃不得羊肉,故而他们来了这么久都没去吃过,而裴洛自从到了洛邑更是几乎寸步不离的陪着她,连房门都不出,她心中过意不去,到底在莫思逊离开洛邑的前一天让他们两个去吃涮羊肉。
鉴于国人对于吃的热情,他们知道凡是有点名气的饭店必然得提前订包厢,尤其是晚饭,故而他们早早就订好了包厢,且打算早去早回。这家饭店是典型的老式饭馆,却和东都的松鹤楼相仿,都是古香古色的楼阁飞檐,领位伺候茶水清一色的都是伙计,绝没有女子,裴洛挽着莫思逊一进了门,就觉得一阵暖风扑面而至,大厅里散客早已经满了,每张桌子上都摆着一个炭火熊熊的涮锅子,食客们围桌而坐,边寒暄着边从那锅子里挟起热腾腾的羊肉,有的是五六个亲友,也有的是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女人们都穿着一色的元宝领薄呢短袄,细腰长裙,像是前几年流行的式样,倒是她们怀里抱着的穿得圆滚滚,脸色红扑扑的小孩子们煞是可爱,一个个都带着虎头帽,帽子上的绣花极精细,更可爱的是后面还坠了一条虎尾。连莫思逊都多看了几眼:“这些小囡倒是有趣,洛洛,你已经订婚了,不知道舅舅什么时候能抱到你的孩子啊。”
“舅舅~~”裴洛脸色泛红,歪着头靠在他肩上:“大表嫂明年不就要生了吗?你等她比等我要快得多呢~~”他们说说笑笑向着楼上而去,刚上了几级台阶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敲锣似的一连串从他们头上传过来:“莫先生,裴小姐!你们也是来吃饭吗?”他们抬头,看见罗非萍正站在他们三四级台阶上热情的笑:“就是这样巧!不如你们过来和我们一起吃吧,彭小姐也在呢,裴小姐可以去打个招呼——”
“不必麻烦了吧,”裴洛立刻回答:“我们就是来吃个便饭,舅舅明天回东都,今晚还想早些回去收拾行李——”
“我们也是吃便饭,”罗非萍打断了她说:“裴小姐不要再推辞了,我们还不曾谢过莫先生支援药品的美意,既然明天就走,今天更得赏光了,还请和我们一起吧!”
她委实热情,他们倒没办法拒绝这样不容置疑的好意,只得去应个景。只是他们进了门才发现这间叫做醉翁亭的包厢其实并不缺撑场面的人,偌大一张圆桌坐满了人,足有二十个,而桌上更有三只紫铜火锅,滚滚的冒着蒸汽。
裴洛大为扫兴,连说话的兴趣都没了,罗非萍的介绍她只当耳旁风,压根没听见,在座的除了萧从风和彭美娜她都不认识,而认识的人又并非都聊得来,她于是打定了主意少说多吃,至于应酬,交给舅舅就可以了。萧从风的部下们在彭美娜看来绝不能和普通的丘八画等号,他们大多有与金斯吾类似的背景,留过洋,有一技之长,身居要职,颇得长官器重,她倒是对萧从风本人不感兴趣,以为他这样冷冰冰的性子准得闷死。
裴洛坐在莫思逊和一个不认识的穿荔枝红连身裙的女士中间,想必也是妇救会的骨干,彭美娜倒并不像罗非萍说的那样热心,跟她没什么话,只忙于和身旁的军官攀谈。裴洛向自己的小碗里加醋,荔枝红女士就问:“裴小姐喜欢吃醋?”她淡淡的笑:“羊肉虽然鲜美,毕竟是热性的,加点醋也可以解腻~~”她一边说忽然就怀念起家里那瓶冰酒来,思绪便又开起小差,羊肉算是红肉,应该可以配红葡萄酒了?然而传统的中式涮羊肉,配葡萄酒岂非匪夷所思,况且这样豪爽的吃法,也不可配盛在高脚杯里细品的葡萄酒,该配那种可以大口swallow的酒,所谓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她一低头,看见手边那杯白酒,不由举到唇边,用舌尖瞄准了要下口的地方轻轻一舔,骤然就蹙眉放下了杯子,这也太辣了吧,刚才是谁说好喝来着!
萧从风瞥见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闪亮的钻戒,又想起前几天报纸上登出来的她和三弟的订婚合影,心底突然涌出一股无可发泄的暴躁。究竟是什么样强烈的欲望才能敲开他的心扉?才能带他走出孤寂的牢笼?他以为他和金悦琳摊牌并不是为了她,他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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