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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勋哥儿这个年纪,本来就是长身子的时候,一个月不见都能大变样,更遑论半年未见了。二来,眉眼长开了,身量高了,这都不是最大的改变,最大的莫过于他身上的那种气质。
温润如玉,正是那种微微一笑就能引得同龄女子或是小些的女子双颊通红的类型。
就连蓁蓁看着,都觉得万分自豪。
勋哥儿被幼弟逗乐了,摇头无奈一笑,便携母和幼弟进屋去了。
待进了屋,蓁蓁恰好入座,勋哥儿便一撩衣袍,双膝跪地,十分郑重地道,“娘,孩儿回来了。”
蓁蓁哪里晓得他上来就跪她,又是气又是急,忙上去扶人,忍不住又轻轻拍他胳膊,“做什么跪来跪去的!哪个要你跪啊!”
勋哥儿也是温润笑着,由着娘替他拍膝盖上不存在的灰尘,然后难得撒娇了一会儿,“孩儿许久未见娘,想您了。”
蓁蓁那个心啊,登时感觉被击中了,又酥又软的,心道,她家这个儿子啊,可真是了不得了,日后谁做了他的媳妇,还不被哄的团团转。
蓁蓁哪里绷得住脸,被哄笑了,又起身唤下人把乌骨鸡汤端来,“熬了许久的,昨个儿夜里就熬上了,炖的烂熟,肉都熬化了。你多用些,念书不晓得多累,你离家又远,娘都照顾不到你。”
勋哥儿双手接过汤碗,也含笑舀汤喝,很享受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他年纪虽然小,但做事稳重,很能服众,所以人人都不把他当成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他照顾旁人。
只有在娘身边的时候,才能被当做小孩子哄着,勋哥儿虽然不把自己当孩子,但还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
想到这里,他又颇为羡慕看了一眼温哥儿,他小的时候,也是同温哥儿这样成日跟着娘亲的。他还以为人人都是这样的,直到去了外头念书,才知道自己多么幸运。
比起那些被嬷嬷奶娘养大的同窗,他实在是生在福窝里了。
见哥哥吃的满足,温哥儿也有点馋了,但愣是不吵不闹的,就是眼巴巴望着,就这样,勋哥儿看过去的时候,温哥儿还咽着口水移开了视线。
勋哥儿被弟弟小狗似的表情弄得无比心软,拿自己的勺子舀给温哥儿吃。
温哥儿眼睛一亮,蹭了上来,然后又咽了口水道,“哥哥吃,温哥儿不吃。我不饿。”
蓁蓁瞧得好笑,勋哥儿更是如此,道,“没事,还有好多。哥哥吃不完的,温哥儿帮哥哥一起吃好不好?”
温哥儿认认真真瞧了一眼满满当当的罐子,才张嘴让哥哥喂。
蓁蓁看兄弟俩你一口我一口,好不亲近,便起身去吩咐厨房用鸡汤下些面来,往前院送一份去,剩下的便由母子三人一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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