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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明白了,想到另一事,“那要是他认出少爷您来怎么办?”
“我们奉的是上面的意思办事,只要事情办妥便可,认出来就认出来,无关紧要。”男子毫不担忧的说,这也是他为什么亲自来一趟的原因,他不怕被人认出来,就怕办不好差事。
少年彻底放下心来,不再多言。
荣楚把吃剩一半的馒头扔了,古代的馒头粗糙无味,如同嚼蜡,现在有银子了,去吃顿好的补充一□□力,好干活!
“来两斤牛肉,一坛好酒。”荣楚进了一间酒楼,把剑放在桌子上便朝店小二吩咐道。
店小二向前先给他倒了碗茶,然后看了他桌上的剑一眼,应道:“客官稍候,马上就来。”
荣楚正被馒头咽得紧,端起茶便一饮而尽,这才觉得整个人都舒畅了。
“看,那把剑是银魂,这人是天下第一杀手楚天。”
“可不是他,一刻钟前我看到他在包子铺买了两个馒头,这会子功夫就有钱吃肉喝酒了,肯定又接活了。”
“不知道这次又要杀谁?”
“不管要杀谁,那人都必死无疑了,天下第一杀手出手从无失手的。”
楚天这个名字是原身的化名,与他的长相一样,他的真名并没有暴露在外。
荣楚没有理会酒楼里其它江湖人的议论声,很快一盘切片的牛肉和一坛子好酒就端了上来,店小二走时又看了那把剑一眼,才去招呼其它客人。
一筷子夹起三片牛肉塞进嘴里,快速嚼了起来,这个时候的牛肉真香,原汁原味,特别有嚼劲,他倒了一大碗酒,就着牛肉一饮而尽,入平也的畅快。
牛肉配上好酒,是江湖中人最喜欢的吃法,荣楚第一次穿成江湖中人,很享受这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惬意时刻。
不过有事在身,又饿得狠了,他吃得极快,不到一刻钟酒肉扫光,他又打包了两斤牛肉,用随身的葫芦装了一葫芦酒,结账出门。
他现在所在之地离京城有两天路程,靠走肯定是不行的,他去马市买了一匹黑马,看了看天色已经傍晚了,他没有停留,连夜赶往京城。
黑袍黑马在夜色中融为一体,若不是在寂静的官道上,马蹄阵阵,还真不知道有人在赶路。
正跑得急,黑马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它前蹄抬起,马头都要扬上天了,笔直的马背险些将荣楚摔下马去,好在他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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