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1 / 2)
问。
她不想给父亲留下十几年转眼已变得很成熟的印象,所以今天没化妆,头发扎成马尾,穿着枣红色的针织衫和牛仔裤
学生气的打扮能让人感到亲切,却忘记自己带在身边的这个男人,亦正亦邪,谁捡到他的一枚袖扣,就能半年吃穿不愁。
莫初叹了叹气,看着认真地说:“待会儿你还是不要下来了,就躲在车里吧,要么先回酒店,结束后再来接我。”
他很莫名其妙地问:“为什么?”
莫初显得难以启齿:“你这样的人,太让我们小老百姓感到拘谨。”
龚珩看了她一眼:“你认真的?”
“对,认真的。”
走进这个小区的时候,莫初才感到十五年积攒下来的压迫,莫志行也曾锦衣玉食,用着乒乓球台大小的办公桌,如今他一落千丈,再也追忆不起曾经的辉煌,所以她心想,把这个光彩夺目的男人带到他面前,是不是会让他手足无措,为不能自自然然地招待贵客而苦恼。
莫初坚定点头,“我认真的,要不你们以后再见也可以,不急这一回的。”
他把车停下,抽着安全带说:“来都来了,哪有到了岳父家门前不能进门的道理?”
莫初往外看看,“怎么停这儿了?好像还没到。”
“下车。”龚珩侧首,使唤她道:“去我箱子里拿套便服出来,”他叹气,“要显年轻一点的。”
……
莫初拿了衣服进来,他们要在这个城市多住两天,所以他有带替换的,白T恤和灰色运动裤是他准备晨练时到酒店健身房穿的,误打误撞,成为面见未来岳父的体面。
龚珩之间在车里换衣服,长指解开衬衫的扣子,被她来回折腾着,也不恼,脱下上衣扔给她,拿过要穿的,双臂一抬,钻进领口,把衣摆往下拉好,遮盖住几块彰显卓越的腹肌。
然后他又去脱裤子,身高腿长,实在不好伸展,显得憋屈狼狈。
莫初忍着笑,偷偷拿手机想拍下保存,被他眼尖地发现,大掌一挥遮挡住镜头,挑着眉威胁:“几天不收拾,又皮痒了?”
这句话非常有奏效,尤其是他黑眸里的深意。
莫初立即听话地收回手机,他掰过后视镜,照着抓了抓头发,然后解开那块百万的名表递过来:“先放你包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