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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龚珩果然发来了消息:「没在房间?」
距这条消息发来已过了五六分钟,期间没有第二句催促的问话,他耐心十足。
可能他现在正等在门外,也正看着手机等她回复。
「不在。」
五秒钟内,他的第二条消息出现:「去哪儿了?」
「外面,吃点宵夜。」
「和谁。」
「万钧。」
那头顿然沉默。
紧接着,手中手机响起,铃声聒噪,猛地震动着,差点没让她拿稳。
此时莫初已坐在了桌前,头顶挂着一串营造气氛的橘黄色小灯泡,照耀她柔软的发顶,眼中心事冲冲。
她接通电话还没出声,万钧冲老板扬高的声音已先发夺人:“10串羊肉,10串小排,再来一份生蚝,两瓶啤酒。”
莫初瞥了瞥万钧,他一点也没留意她这边的情况,吆喝完,转身问她能不能吃辣。
莫初手心摆了摆,屏息听着电话那头的动静。
她怀疑电话是不是根本没通,看看屏幕,时间已跳跃到了20多秒。
“喂?”
这才说了一个字,那头忙音嘟嘟响起,是被挂断了。
她无所谓地把手机放到一旁,啤酒已先上了桌,万钧自己对着瓶口吹,把她的那瓶起开倒进塑料杯,没有立即给她,冲了冲杯子才放心倒进第二波。
“谢谢。”莫初接过。
“我哥打给你的?”
“对。”
“说什么,不放心你?”
莫初喝着啤酒,神色恹恹地说:“有什么不放心的。”
只准周公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他优越惯了,她便偏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是不放心,而是查岗。
想到酒廊所见的那只优雅的鞋尖,莫初又喝了口酒。
苦冽地味道麻着整条舌头,她皱了皱眉,却说:“有冰的吗?”
万钧立刻招呼老板再换瓶冰的过来,转回来接上她刚刚的话,摇头,粲然笑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你不懂。”
莫初默不作声的。
但她懂得他话中的意思。<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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