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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儿天气正热,其实不是种痘的好时候。之后朝廷会出种痘的布告,按着户籍来,每家都会种的。大家耐心排队,其实也很快。”

  “那,痘苗是郡王妃亲制的吗?”有人大着胆子又问了一句。

  “我一个人可制不过这许多痘苗来。”桃华笑了笑,“不只是京城,今后各处都要推广,数以万计的痘苗,我便是千手观音也做不来啊。”

  人群里响起了一阵笑声,有人大着胆子喊:“王妃就是菩萨转世,佑人平安!”

  这引起了附和之声,桃华连忙摆了摆手:“我可不是什么菩萨转世,这种痘之法,也是前人想到并试验过的,虽然他们未能成功,却也给后人指出了方向,故而今日才有成功的种痘之法。医术之道,大抵如此,在未知之时必得有人敢去试行,哪怕走错了方向,至少也告诉后人,这条路是不能走的,遂使后人再加尝试之时便可事半功倍……”

  城门处挤的人渐渐安静下来,远近的人都不吭声了,竖着耳朵听桃华说话:“若无前人之失败,也难有后人之成功。便如若无神农尝百草之死,便无华佗扁鹊救人以生。大医之道,乃在于不惧风险,不惧物议,尽心竭力为人医治,至于成败利钝,则不可有所顾忌。即使为人所不解、不恤、不谅,亦必如是。”

  沈数带着郡王府的马车,也亲自来城门处迎接,却被人群挡在了远处。只是此刻人虽然多,现场却几乎是落针可闻,以他的耳力,足够将桃华的话一字一句全收进了耳中,忍不住微笑起来。大医之道,原来这就是大医之道,桃华一直是一副不怎么爱行医的模样,其实在她心里,大医之道一直牢牢地扎着根,从来不曾变过。

  “郡王爷来接人了……”终于有人发现了沈数,实在是那身大红常服太显眼,座下的高头大马也是京城里不大常见的神骏。到底百姓对于皇室中人还是有敬畏之心,不自觉地就让出了一条路,让沈数策马穿过人群,走到了马车前头。

  桃华今天穿的是一件八成新的茜红色衫子,还是在家做姑娘的时候制的衣裳,这颜色她其实挺喜欢的,只是衣料是细布,穿在身上虽然舒服,却不合郡王妃的身份,出嫁的时候薄荷都不想带着,还是桃华叫她塞到了箱子里,想着若是西北天气热了,在房里自家穿穿也好,想来沈数不至于挑剔的。

  谁知在西北还没呆到天热就回了京城,倒是这回在隔离处不必穿得那般华贵,便把这件衫子又翻出来了。

  衣裳虽不怎么贵重,胜在颜色十分娇艳,衬得她略有些晒黑的肌肤透出润泽的微红,血气充盈,生机勃勃,仿佛一朵正盛开的花,毫无顾忌地向外散发着芬芳。

  沈数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桃华。到现在他真的确定自己的眼睛起了变化,桃华身上的衣衫在他眼里不再是灰色的,就连那张脸也不太一样了,似乎像被什么照亮了一样,有了某种微妙而难以言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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