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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毅不回答金丽的问题,视线在店里绕了一圈,最后落到金丽脸上,用劝人‘回头是岸’的语气开口,“金丽,诱拐妇女卖·淫,拉皮条,做伪证,你知道要判多少年吗?”

  金丽被聂毅这仿佛真心劝说的语气弄得一时忘了口才,要是被恫吓怪罪她反倒好反驳。

  此时她愣眼望着聂毅,把心虚全都望出来才调整好状态,轻笑着回答,“你有什么证据吗?”

  聂毅不动声色地拿出手机,“你刚才说的话我已经录音了,我想就在你店里存了不用道具吧?你卖的这些衣服一半都被穿过,是你拿给那些被你拐骗的女人穿的吧?而且,你觉得你都已经暴露了,要查你会找不到证据?”

  “你是警察?”金丽终于反应过来。

  聂毅蓦然扬起嘴角,说道:“我有警察的权利,但是我没有警察的原则。”

  他这一句实在别有深意,好似在说他可以随便杀人放火一样。

  金丽不安地转着眼珠,最终转出了一个结论对聂毅问道:“你要知道什么?”

  “8年前,和你开房的是林中晖吗?”

  “不是。”

  “也就是说你当时确实和人在宾鹏宾馆开过房?”

  金丽点头,“不过我真不记得是谁了。”

  聂毅没管金丽的解释,接着问:“你为什么要说跟你开房的是林中晖?”

  金丽犹豫了一下,偷瞟了眼聂毅,“有人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这么说的。”

  “谁给你的钱?”

  “不认识,他挡着脸,我没有看见长什么样。”

  “那当时问你话的警察就只问了林中晖那天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是。”

  “没有再问别的?之后也没有再找过你?”

  金丽用力地点头,像是在强调她就只说过这一次谎。

  聂毅思忖着又问:“那家宾馆的情况你还记得吗?登记严不严?有没有监控?”

  “严什么严!那时还没有现在这样必须用身份证登记,而且主要做的就是这种生意,登什么记,更不可能装监控了!不然警察哪儿能相信我的话!”

  聂毅觉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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