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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锡朝他笑了笑:“我爸一向这样,对人特别好,不吝啬。家里简陋,别介意。”

他怎么说也能称得上是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住的房子却再旧不过,面积也很小,看起来只有六十个平方左右。独居还好,可如果是一家三口,就显得有些拥挤。

徐至注意到客厅里有个小立柜,上面铺了张纱线织的蕾丝垫子,细颈花瓶里插着枝红玫瑰,旁边放着一个女人的相片。程锡脸上那分恰到好处的柔和就来自她,她的发未经藻饰,自然地垂在颈侧,鹅蛋脸,杏眼中楚楚,像是有清水一般。

“那是妈妈很年轻时候的照片了,我出生之后,她可没有这么娇滴滴惹人爱,”程锡默契地看出徐至的心思,“她在我刚上高中的时候去世了,所以不在这儿。”

“你可不用对我道歉,伤痛已经过去了,现在只有怀念。你记不记得我头顶上的这条疤?”程锡扒拉额前的头发,露出那条细细的白色疤痕,“就是那会儿我妈刚走,我跟我爸赌气,成了个小混混,打架被收拾的。”

徐至疑惑道:“你跟你父亲赌什么气?”

程锡的母亲夏珍死于乳腺切除一年后的复发转移,已经不单是乳腺癌那么简单。第一次的手术治疗已经耗干净了他们这个普通家庭的所有积蓄,还举了不少外债。复发后他们实在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他的母亲生病后就没有再工作,程锡年纪尚小,全家依仗他父亲作为邮递员的那份微薄工资过活。

夏珍和程学礼的父母都是农民,日常生活已经不易,却还是尽了全力想救夏珍的命。

百般无奈之下程学礼打算卖了房子,可被夏珍以死相挟,从医院回到这间小小的屋子,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那时程学礼每天送完信,都会去鲜花店买上一枝红玫瑰。

夏珍其实很爱这些艳丽的花,可她舍不得。她想的是,那些钱可以给丈夫买一双舒适一点的鞋,给正在长身体的儿子多买些肉吃。

所以她的花瓶里插的都是自己叠的纸花。

一沓红纸,和一朵朵鲜花比起来,实在便宜太多。

夏珍走的那几天,寄信的人似乎特别多,程学礼骑着自行车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送完时花店已经关了门,于是花渐渐枯萎,虚弱的女人也似凋零的花朵陷入永远的沉睡。

清水荡起美丽涟漪,然后恢复平静。

那之后,纸花被施以生命,每天静静绽放在相片旁边。

程锡失去了母亲,伤痛之余开始责怪父亲。

“那时我觉得也许把房子卖了,妈妈还能有救,可我爸尊重她的意见。”

程锡也就是一瞬间才明白,他父亲作下这个决定有多么艰难,以至于让这个本就历经风霜的男人一夜间变得苍老,满头青发中混着大片银丝,却还是不得不打起精神照顾儿子、安抚痛失爱女的老两口。

他醒悟得太晚,只考上了普通的大学,学的是英语,毕业还没来得及工作,就被关峰挖去拍电影。程父没觉得不好,看他开心喜欢就足够,唯一一点不足就是工作不太稳定,回家的时间也很少。

这回去美国闯荡,一走就是两年半,程学礼除了怀念夏珍,最记挂的就是远在海外的儿子。

信件不像多年前那样多,儿子也挣了不少钱,足够他一个人的简单生活。他走街串巷的次数逐渐变少,可以每天在院子里和人下下象棋,打打太极。

程锡说得轻松,徐至无法想象那背后有多少次对心的打磨。

他伸出手,轻抚程锡的肩膀。

程锡父亲买了很多水果回家。他拎了一个浑圆的西瓜,很多个头饱满的荔枝,还有两个大芒果。他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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