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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衣服,难免少些乐趣。

夏天我们白天不出门,在家里吹风扇躺一天,晚上则去银锭桥附近的酒吧喝一晚上,听兴许一辈子也出不了名的民谣歌手唱歌。要是想吹吹风了,我们就一人拎一瓶啤酒,沿着湖岸走几圈,后三海自古是游乐消夏的好去处,现在是个夜不收的天堂,就算到了半夜,行人也绝不算少。我已经没什么北京口音了,对这片路快失去记忆,齐金明不爱玩,对这块也不熟,我们手挎手到处玩,看什么都很新鲜,就像是一对很普通的外地情侣游客。我们夜游什刹海看荷花的时候,还被一个摄影师拍了下来,他说自己在搞一个摄影系列,专拍情侣,主题叫爱神之手,准备拿去国外参赛。他生拉活扯叫我关注他的公众号,说这张照片一定会得奖的,关注了就可以获得他的一手消息云云。后来我关注了他,丫没事儿就找我给他点赞,差点没让他给烦死。

到了秋天的时候,树叶黄,宫墙红,寒风渐起,四九城的风景变得伤感。酒吧里的北漂民谣歌手要回家了,开了几场告别演唱会,我和齐金明去听了几次,也没听出什么名堂来,还他妈越听越想哭。后来我们也不太出门了,每天坐在屋顶上伸长了腿看风景。秋风卷过的时候,我们放眼望去,近处是人间烟火,枫海翻波,远处则是后三海,湖水吹皱,唯留爱痕。

有一天我们又在屋顶上远望。我抱着膝盖坐着,嘴里哼着小曲,两只脚脚跟并拢,脚尖不停相碰,一下一下打着拍子;齐金明则半躺在瓦片上,拿手肘撑着身体,长腿半屈,眼神逡巡,随意而沧桑。

他可能不知今夕何夕,但我一天天数着日子,知道秋天要结束了,到了冬天,我又不能和他在一起了。我想试探他的口风,便说:“秋天要过去了。”

齐金明说:“嗯。”

我说:“你是不是要走了?”

他转过头看着我,风卷起他的头发,盖在眼睛上面,很是忧郁英俊。他对我说:“不是,是你要走了。”

我说:“什么意思,要赶我走吗?”

他嘿嘿笑一声,不再看我,又望向外面:“早上你舅舅打电话给我,说他最近身体不好,要做个手术,叫你后天就回去。平时你不管他,这时候总该尽尽孝吧。”

我眯起眼睛,也望向外头。我的头发长长了,一直没有去剪,风一吹就在眼前乱卷,比那个民谣歌手还像北漂失败文艺青年。

我说:“好吧,我明天就买票。”

当天晚上我们大干一场,离别炮格外壮烈。这是我们第一次用背后式,我一直比较传统,习惯采用互相尊重平等的传教士式,但齐金明偏爱背后式,原因是不想看到我的脸。他说我每逢分别,表情就惨兮兮的,让他爽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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