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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了。我看他那条军裤历经沧桑,都看不出颜色了,现在又洗又拽,直接寿终正寝,也很正常。虽说正常,但我觉得齐金明攥着整条裤筒,一脸蒙圈的样子很可爱,不由得要笑。

他转过头来怒道:“笑个屁你笑,非要给我弄脏,现在好了,没裤子穿了。”

我说:“你就将就穿着大裤衩吧,一会儿出去我给你买身衣服。”

他还很别扭,不情不愿的:“我不穿你给我买的衣服,都是些什么呀。”他嘟嘟囔囔,越说声音越低,最后也不拒绝了,我想他是不喜欢那些恨嫁风时尚范,但又没钱买衣服,见有冤大头愿意给他花钱,他也不拒绝了。

于是我说:“行了,我知道了,不给你买那些衣服了,就给你买点简简单单的,这总成了吧。”听到这话,齐金明冲我直乐,表示满意。我走过去掐他屁股一下,他也不躲,说明自己也知道吃人嘴软的道理。等到都收拾完了,我跟他一人背包一人拉箱,这就出门了。

出门一看,天很高,风很冷,太阳和暖,我和齐金明拉着行李往琉璃厂外走,走到地铁口的时候见到早餐摊,于是和几个初中生排队买煎饼果子吃。一切都是老北京的老一套,和我高中以前一模一样,呼吸着北方的冷空气,整个喉咙冻得发辣,我清楚意识到,北京没变,我变了很多,因为不被胡家接受,我改名换姓,远走南方,阔别家乡很久了。

齐金明拿着煎饼果子一路走一路吃,他吃东西很敷衍,稀里呼噜往里塞,两口吃完就完事儿。有人说对食物的态度就是对性|爱的态度,可以见得齐金明根本不是会享受的人,要不是我带着,这个人就完全糟蹋了。

我们吃完早餐,进了地铁站,坐了一个半小时地铁到了东城区,齐金明说他老家在这边。

下了地铁,我跟着齐金明一路走,走到一个专卖香火纸烛的区域,比起北京其他地方来,东城本来就不太有活力,更何况这些和宗教文化扯上关系的地方,全都萧索得很,墙灰剥落,电线满天。

他带着我东转西转,进了一个胡同,走了几步,在三个胡同的交叉口停下了。他敲门的时候我端详四周,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胡同,对门几户人家的红门颜色都败了,对联糊了一层又一层,半拉门开着,方便洗菜做饭的老头老太太进出。他家门脸还比较光鲜,漆是重上过的,呈现一种不中不洋的橙红色,除此以外,门口有个垃圾桶,门边有颗歪脖柳,和每一个北京穷逼土著的院子都差不多。我本来以为齐金明的家会在更传奇的地方。

在等人开门的时候,齐金明转身对我说:“怎么着?嫌弃了?瞧不起穷人家呀。”

我上去把脸搁到他肩膀上,手摸他腰,死皮赖脸地说:“生米都煮成熟饭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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