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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长串,总之就是嫌。
不过当然,以上全是沈传勇的一面之辞,全是从他单方面看过去的看法。而如果换成了斯曼,她自然也有一套她的看法,她对以上事情的陈述简直是会完全不同的。
她觉得,首先她自己这个名字,就是她父母来到琛城之后“附庸风雅”的产物,想给小孩起一个特别洋气好听的名字,而等到家中第二个小孩出世,忽然又想着要淳朴传统、有点家乡味,才给她弟起了那样一个名字,这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再有他弟实在是不像话,仗着爸妈更疼他一些,就把家里谁都当老妈子使,连她这个姐姐也总是要跟在他后面帮他收拾整理。
这么多年下来,哪回他吃完她的饼干后会记得将袋口封严的,一开始是根本不封上的,就那么往台面上一摆,后来她亲手拿了那种封口夹到他眼前,跟他说吃了她的饼干一定要封口,他竟然捏着那只封口夹看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这粉色的夹子我才不用。”气得她木立在“那位大爷”坐的沙发前许久,最后大吼:“谁让你用什么粉色的夹子,又不是夹到你头上去,这是为我封饼干袋的,我不要吃软饼干!”他才一惊,脖子一缩,晃晃那只还捏在他手中的夹子,说:“好、好,我封就是了。叫什么,哪个女人像你这样咆哮的?”
而且这个弟弟每次都在她要进浴室洗澡前一闪身就进了浴室,说先上个厕所。结果上完厕所跟着就会洗澡,洗完了后竟然还好意思涎着张大脸,冒出一颗湿淋淋的脑袋,让她去他房间帮他拿干净睡衣裤。明明看到她手里之前捏着干净睡衣裤是要进去洗澡的,他这么做就是故意的,就非得挤着她的时间。
还有林林总总的事情,根本无法细说,在他看来都是一些微末的小事,而在她看来,他却已严重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自他出生,她就没好过过,要是她爸妈生的是个妹妹,或许还好些。
斯曼和传勇的父母在斯曼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就把厂迁回了东北老家,为了节约成本。而斯曼与传勇都仿佛已在琛城这座城市生活了“一辈子”了,回老家这件事也只在初中之前才偶一为之,到了高中后,都已很少回去看过了,连他们老家现在长的是什么样子的也完全没有概念了。
他们俩是安逸的人,读大学也就近就在家门口读,找工作也是就近就在家门口找,就从来没有想过出这个城市。如果让他们跟着父母北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事儿本身就极违背他们的心性。
这一家人也有点奇怪,别人的家庭里,一般都是小孩子到读大学的年纪就漂去了别的城市,正式离家。而他们家,则是小孩是一直死死扎根在一个城市,而父母一到了时候就“漂”走了。
害得他们这两个一直贪图安逸的人总是报怨父母为何非得把厂子迁回东北去,不迁的话那该多好,起码他们一出社会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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