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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名字?”白湄问道。
少年吃的很急,听到白湄发问后立马把碗放下,“我没有名字,家里排行老二,村里人都叫我二狗。”少年转头看着女孩说,“这是小妹。”
这名字…
“识字吗?”
“…不识。”二狗低头,又道:“全村只有村长家识字,咱们刨地的人家怎么可能会识字。”
白湄挑眉,喝完最后一口粥,撑着下巴说道:“这样吧,二狗二狗叫的太土,我给你取个名字,恩…就叫乐成好了,一生安乐,事业有成。”然后又对着女孩说,“你就叫乐康,一生快乐平安。”
少年和女孩对视一眼,一脸激动,在村里,只有村长家的儿子才有正儿八经的名字,其他一般都按排行,比如吴家二狗,吴家小妹。
“二哥,我也有名字了!”乐康满脸通红。
“乐成,乐康,一听就是兄妹。”乐成乐呵呵笑道。
“行了,赶紧吃,吃完洗碗,日后有机会,教你们写自己的名字。”
“好!”乐成和乐康异口同声说道,然后低头大口大口地喝粥。
白湄勾了勾嘴角,虽然多了两个拖油瓶,但感觉还不错,人都是群居动物啊。末世时,白湄之所以每天会出去杀丧尸,也是期望有一天,末世能够结束,她也不用一直龟缩在空间里,无聊时只能对着狼牙自言自语。
没胆成事,又不甘现状,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吃完饭,乐成和乐康抱着碗出门,临走前乐成还犹犹豫豫地提醒白湄最好戴着面纱
三人就这么住在一起,白湄住正房,乐成和乐康住西厢房,一有风吹草动两人就往正房跑,好几次都是半夜三更草木皆兵,白湄都气乐了,一手提一个把人丢了出去。
白湄之前搜集的食物在三张嘴下迅速减少,而且乐康的身体越来越弱,看着不吃药是好不了了。
这晚,白湄打算出门找点食物,顺便去药铺看看,刚出房门,就看到门口立着的乐成,小小年纪脸上却带着成年人的稳重,养了几日,脸上恢复了些许肉。
“我也去。”
白湄皱眉,“你去了,不怕乐康被叼走?”
“我可以把她藏起来。”乐康道。
白湄眉头皱得更深了,语气不悦道:“带着你这个累赘,能干什么,乐康还要不要吃药了。”
“我能学!”乐成抬头定定盯着白湄仅露的双眼,“我可以学,杀人,偷物,只要能活下去,我都能学。”
一阵风吹来,冷裂中夹着淡淡的血腥和腐臭味,少年站在白湄面前,只到白湄的肩膀高,但眼里的坚定,却是一点也不弱。
“好。”白湄淡淡吐出一个字,越过对方往外走去,乐康握了握拳快步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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