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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这个Superman可真厉害啊,西蒙那可是老牌畅销作家了,《精灵之歌》在华夏国都卖了几百万册了吧?”

  “是啊,而且我听说,这个Superman以前一点名气都没有,第一次在杂志上连载,就火爆得不行。光是卖版权就卖了六百万!”

  “是啊,那可是六百万米元啊,换成华夏币能在帝都买一栋写字楼了吧?”

  “不过这么一说,你们觉不觉得,这个Superman有点惊雀的意思?惊雀不也是先从连载开始?”

  “对,而且还有一点很像,惊雀那个吃书十九人大名单我还记着呢,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二十人。”

  很快,这个说法就被许多人认可了。迅速地有人把Superman描述成了米国惊雀。

  只不过,这个外号,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认同的。

  “惊雀的粉丝真是会蹭流量、给自家偶像脸上贴金。惊雀卖得最好的一本《路易探案集》,也不过就是蹭了国家建议书目的春风,甚至在米国连影视版权都卖不出去,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华夏拍。”

  “这才六天,《超英时代》就足足买了三百多万册,这个成绩是惊雀拍马也赶不上的!”

  “惊雀现在自己都怂了,自从《路易探案集》之后微博也不更新,新书也不写,就只有你们这些粉丝瞎吹。”

  “惊雀的《末日》也就卖了个三部曲版权,《超英时代》可是又卖电影又卖电视剧的!”

  很快,已经四个月都没怎么有消息的惊雀就这么被再一次送上了热搜。

  只不过,这次的热搜看起来有点负面。

  “惊雀倒贴Superman。”

  其实,Superman在国内还没有什么粉丝。毕竟,《超级英雄时代》甚至还没有翻译引进呢,哪有那么多人喜欢?

  他们只不过是听说了这个作家的厉害之处,人云亦云罢了。

  被金帝公司收购了十年全衍生版权,光听起来就觉得很厉害了!

  不过,很多人都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这个Superman的版权卖得也太痛快了吧?

  一般来说,这种明显能够大热很多年的系列,绝大部分作者都会在手里头一直捂着。

  可是这个Superman,除了确定自己定下来的这些英雄人设不变、且全员电影必须出现之外,几乎把后续的开发工作全都交出去了!

  很多人都觉得,Superman这个作者有天资是有天资,就是眼光太浅了。这一点上,就不如同期的惊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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