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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笙抽空去了一趟县里的公社,左拐八怪拐到了四合院,才敲了两下门,门一下就开了。

“你,你来了……要进来吗?”王四宝腰上依旧系着围裙,他擦了擦油腻腻的大手,小心翼翼的挪开身子,招呼霍笙进来。

霍笙今天就是来看他的,点了下头就走进了四合院。

四合院最里面隐约能听到男人吆喝干活的声音,王四宝紧张的推开屋子的门,让霍笙进去坐,然后又到了隔壁搭起的一个简陋小灶台上抓了一把熟花生放在碗里,给霍笙端过来。

王四宝,原书中霍笙的亲生爸爸,霍笙的亲生妈妈在六十年代动荡的岁月里已经去了,王四宝找了霍笙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女儿,过惯了好日子的霍笙是不愿意认他的,不说别的,以原书霍笙的性格,这样一个乡下人她看都看不起,怎么可能会去认。

在之前霍笙还没下乡的时候,霍笙对找到她的王四宝说了一句:我姓霍,是霍家的女儿,以后别出现在我的面前,别想讹我,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王四宝是个干杂活的,知道霍笙不认他,他也没资格怨,这么多年没有照顾过女儿,对霍笙除了亏欠就是亏欠,好不容易打听到霍笙下乡的地方是正红公社,就眼巴巴的跟了过来在这里落户生活,帮一些投机倒把的分子杀杀猪,赚点钱。

想离女儿近一点,有什么自己也能照看着。

没曾想,才安顿下没两天,霍笙就找了过来,王四宝是又惊又喜。

“肚子饿吗?——先吃点花生,才煮的,没有隔夜,我,我去给你弄块肉,一会给你炖红烧肉。”王四宝把熟花生放到桌上,说着就要去干活,他现在宰猪能弄到肉,可以让霍笙吃好些。

霍笙忙喊住他,“我不饿,不用忙活了。”她来县上的时候已经吃过东西。

王四宝干巴巴的笑了一下,两人一时无话,王四宝看到霍笙除了高兴,还有一丝紧张,他身上的围裙上惨兮兮的,还溅到了一些杀猪时的血沫。

怕霍笙嫌弃他,就端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

女儿长大了,眉眼间和她妈越来越像,他想起了去世的妻子,叹了口气。

好半响,霍笙开口道:“你,现在做的这个安全吗?离供销社这么近。”七十年代做买卖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市面上要买肉除了供销社,就是到黑市,黑市上流动的肉价格会更高些,但肉食紧缺,不愁卖,但被抓住了,没得商量,都是要去蹲大牢的。

王四宝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道:“没事,有人盯梢,再干几天,就挪窝了,怎么样,你上次让我抓的竹叶青没咬到你吧。”他虽然都已经把毒牙拔了,但霍笙拎着那五条毒蛇的走了之后,他这些天就没怎么睡好,托人去河沟村问了情况,知道那个姓孙的被咬了,送去劳改才放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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